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3841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洪灋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5 鮮花 x57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版主評分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討論] 關於總統之身分
想請問 總統算公務員嗎?
阿扁的律師說總統不算公務員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00 (by 12191219) | 理由: 新春恭喜


南無阿彌陀佛
獻花 x1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9-01-27 16:58 |
eddison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1 鮮花 x7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領俸給的都叫公務員--> 見公務員服務法24條

政務官在公務員懲戒法裡算公務員

行政法中公務員分三類:

1.公務人員(常業文官)
2.政務官
3.民選公職人員

 故總統算公務員~~表情

==============================================================================
扁律師鄭文龍脫口說出,總統這個職位並不是公務員,
此話一出,連旁聽的媒體和民眾都傻眼,
檢察官林嚞慧馬上反嗆:十幾年的法律真的白唸了。表情
                                                                     2008/12/29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200 (by 12191219) | 理由: 新春恭喜(正解)


@~知 已 知 彼,百 戰 不 殆 ~@   ╮☆
                                  ╰祝╮
*。o+○。+O‧°o‧°o╯○。o   ☆╰福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固網公司 | Posted:2009-01-27 20:04 |
titanxman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23 鮮花 x13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表情     按稱公務員者為依法令服務於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而具有
             法定職務權限,以及其他依法令從事於公共事務,而具有法定職務
             權限者.刑法(以下稱本法)第十條第二項第一款箸有明文.
表情     依題旨被告陳水扁因依法令服務於國家,且具有法定權限,而具有公
             務員身份,誠堪肯認.
表情     故被告陳水扁因具有本法所稱之公務員身分.復依本法第三條屬地
             原則及本法第一條罪刑法定原則適用本法.惟!因被告陳水扁具本
             法所稱之公務員身分,如涉貪污之情事另以貪污治罪條例處斷.


[ 此文章被titanxman在2009-01-27 23:33重新編輯 ]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50 (by 12191219) | 理由: 新春恭喜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9-01-27 20:19 |
chess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74 鮮花 x133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原來阿扁也是公務員阿。。。
他用國考麽 表情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00 (by 12191219) | 理由: 新春恭喜


自己認爲不是很帥。
但是有一天,我被一群女孩子圍住,她們說我帥,我不承認,她們就打我,還說我虛僞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湖北 | Posted:2009-01-27 23:57 |
cockroach1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台灣國的法條跟中華民國的應該不太一樣吧?? 表情

他的律師應該拿錯本了~~~~~ 表情


獻花 x1 回到頂端 [4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1-28 00:55 |
我愛布布 會員卡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10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因為有鄭大律師這種為求替委託人脫罪而無言亂語的從業人員
所以律師才被人看不起 表情

十幾年的法律真的白唸了 表情

還是鄭大律師沒唸過行政法
還處於威權時代
總統是皇帝代名詞
哪是為民服務的公務員 表情


不行~作廢~駁回
放肆~無理~大膽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9-01-28 11:48 |
椰子樹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9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法律上稱"公務員":有分廣義跟狹義的公務員--
剛剛eddison 大大說的
廣義的公務員:依公服法24條-->領俸給的都叫公務員
狹義的公務員:公務員懲戒法-->不僅是事務官.政務官也是..
最狹義的公務員:這專指現行公務員法制上,乃指常業文官(大法官釋字第555號)


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臺灣臺北市 | Posted:2009-01-28 21:54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9634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