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 小孙子 于 2011-10-20 22:44 发表的 :
打错了~现在才发现!完整题目是...
下列何者为公务员,并简述理由:
1.乡长
2.公营银行行员
3.代收税款之超商店员
难怪没人要理我@@
先说明喔,这是
刑法题目。判断标准是否有从事
公共事务以下我爬文的贴的---出处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d=1608011602855 1.公务员在刑法所拦演的角色,有时为犯罪主体,有时为犯罪客体,为避免因具有公务员身分,未区别其从事职务之种类,即课予刑事责任,而有不当扩大刑罚权情形。
2.前项第一段所谓「依法令服务于国家、地方自治团体所属机关」系指国家或地方自治团体所依法任用之人员。故其代表、代理国家或地方自治团体处理公共事务者,即应负有特别保护义务及服从义务。至于无法令执掌权限者,纵服务于国家或地方自治团体所属机关,如雇用之保全,清洁人员,并未负有特别保护义务及服从义务,不讱为刑法上之公务员。
3.如非服务于国家或地方自治团体所属机关,而具有依「其他法令从事公共事务而具有法定权限者」,因从事法令之公共事项,应视为刑法上之公务员。如依府采购法规定之个公立学校、公营事业办理、监办采购人员,属依法令从事公共事务具有法定职务权限者。
4.至于国家或地方自治团体所属机关依法委托,从事与委托机关权限有关之公共事务者,因受托人得于受任范围内行使委托机关公务上权力,故属刑法上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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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以可分三种,身分、职务、委托三种公务员。
1.乡长-----身分
2.公营银行行员----不一定,纵然是国家考试考上的(具法定职务),若没从事公共事务,一样不是刑法上公务员。
3.代收税款之超商店员------委托
所以1、3都是喔!!!理有在上面剪贴处,自己去理解才会是自己的。
第2个比较有问题??我也不知道再说什么~~印象中应该不是。太久没看书~~~SORRY
有错麻烦指证一下。给楼主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