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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情资讯] 法官门槛拟提高 须社会历练3年
法官门槛拟提高 须社会历练3年 2013年08月16日
为化解「奶嘴法官」质疑,考试院昨通过《公务人员考试法》修正草案,考选部长董 保城希望修法后,未来要任法官者通过第一试,得先在社会工作2至3年后,再应第 二试,通过后受2年司法官训练,才能任法官。对此,朝野立委均表肯定,曾任法官 的绿委刘棹豪认为还应再严格一些,应明订任司法官前须先当5年律师,或有司法教 职经验,再透过选拔、推荐程序,才能成为司法官。
具律师资格的绿委高志鹏昨说,考试院修法算是「有点用心」,但他怀疑仅2到3年 的工作经验,不足以让奶嘴法官与社会脱节的讯问、审判结果从此消失。
绿委:高薪留人才
高志鹏认为,不如改善法官褔利,让更多律师、法学学者愿转任法官,资深法官也愿 留下来,不转任更高薪的律师,如此对司法改革才有助益。
具律师资格的蓝委李贵敏认为,具社会历练可提升法官素质,但要清楚界定是什么工 作经验,若是连打工都算,就不好。
司法院对修法表示尊重。司法院人事处处长梁宏哲强调对法官已采取「多元晋用」原 则,检察官、律师转任法官实施多年,明年则会开放学者转任法官,目的就是避免外
界对「奶嘴法官」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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