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下面是引用 Ting927 於 2012-03-14 00:05 發表的: 行政機關擬將其權限的一部份委託私人行使,依行政程序法的規定,其應具備何種要件,並遵守何種程序要求?請問一下,這題除了寫前言、受託行使公權力的意涵、要件、程序和結論外,還要寫什麼嗎?因為這樣寫完不到兩面...我是考高考,行政法考兩題申論,一題起碼要寫兩面半受託行使公權力,課本還有提到:方式是否可做成行政處分是否可發布法規命令如何救濟為了寫滿兩頁半,是不是上面還要挑一個來寫,那挑哪個來寫比較好呢?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