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761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yang0629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鲜花 x4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考情资讯] 法务部台北看守所招考22名
甄选资格条件: (一)具中华民国国籍之国民(大陆地区人民经许可进入台湾地区者,需在台湾地区设籍10年以上)。 (二)无公务人员任用法第28各款不得为公务人员情事符合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21条第1项规定者。 (三)年满十八岁以上(民国82年2月18日以前出生)。 (四)公私立高级中等以上学校毕业持有证书者或视同高级中等学校毕业者 (五)其他:男性已服兵役,持有退伍证明文件者,但金门、马祖地区男性服役有特殊规定者,从其规定。特殊条件:应试人于录取报到时应缴交经公立医院或教学医院体格检查表(※卫生所非公立医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需检查项目),为体格检查不合格不予约雇: (一)身高:男性不及155公分者;女性不及150公分者。 (二)体格指标:以体重(公斤)除以身高(公尺)的平方,其小于18或大于31者。 (三)视力:各眼裸视未达0.2,但矫正视力达1.0者不在此限。 (四)听力:矫正后优耳听力损失逾90分贝者。 (五)辨色力:色盲或色弱者。 (六)重度肢障者。 (七)患有精神病者。 (八)肺结核痰涂片呈阳性反应者,或X光检查患有活动性结核病者者(此项可择一检查)。 (九)其他重症疾患,无法治愈,致不堪胜任职务者

须具备之资格条件及证明文件等均请详见报名简章(资格条件等如有变更,以简章为准),报名简章及简历表请至本所网页(http:/www.tpd.moj.gov.tw/)自行下载,或亲自至本所大门警卫室(24小时)索取,或检附回邮信封寄本所人事室索取报名表件。联络人:人事室何主任或李小姐;联络电话:02-22616472或02-22611711转232。
http:/www.tpd.moj.gov.tw/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1-01-27 09:46 |
rueyln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7 鲜花 x31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谢谢你提供的考情资讯!


我不识字!!!数目字我只会数到3,注音符号我只会ㄅㄆㄇ,英文我会ABC,我念的识字班只有甲乙丙班,我目不识丁!!!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台湾宽频 | Posted:2011-01-27 13:08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4644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