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3932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eye393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鲜花 x4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闲话家常] 报名的缴费收据可以剪开吗
地特我报了两个考区,然后到便利商店一起缴款,它的收据是一整张的,我把它剪掉分别贴,这样可以吗?
考选部的电话真难打,昨天一个早上打了4、5通,都是忙线中,只好先寄出去再说了...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9-29 12:25 |
m1213708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鲜花 x1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其实都还好啦
都可以啦
我上次连收据都没寄回去
后来也是可以去考试
因他们也是查的到
每个人的缴款序号是不一样的
所以正常来说应该不会有人拿别人的序号去缴的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固媒体 | Posted:2010-09-29 12:28 |
bombbreak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我上次也是这样做 结果是可以这样的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行政院研考会 | Posted:2010-09-29 16:52 |
ii9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鲜花 x5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 m1213708 于 2010-09-29 12:28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其实都还好啦
都可以啦
我上次连收据都没寄回去
后来也是可以去考试
因他们也是查的到
每个人的缴款序号是不一样的
所以正常来说应该不会有人拿别人的序号去缴的

感谢您提供经验~~因为自作聪明把收据上面贴胶带
结果上面的字慢慢..慢慢..的消失了....................囧
也就是贴了一张上面消失的文字..

还好看到您的经验分享,得知就算收据没寄过去也可以
那就放心了..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 | Posted:2010-09-29 18:09 |
eye393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鲜花 x4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原来如此,这样我就放心许多了,
感谢各位分享经验啊。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9-29 20:14 |
m1213708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鲜花 x1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忘了提醒大家
虽然没贴收据是还好!!
但是一定要去缴钱啊
不缴钱是不能参加考试的啊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固媒体 | Posted:2010-09-29 20:35 |
down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8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收据只是证明有缴款,网路报名只要有缴款都会显示已缴款,虽然我每次都有贴上
但楼主怎么同时报2个考区?都是同一天考您要怎么参加呢?分身吗?还是说不同类别?
再不然就是有一份是白缴了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10-10-18 02:36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7126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