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8912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k7138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問題討論] 管道花億元 光纖半條也沒鋪
【洪哲政╱台北報導】台北縣政府向內政部營建署「行動台灣M計畫」申請一億餘元補助,在縣內鋪設二十三公里長寬頻管道,提供寬頻業者架設光纖纜線,但審計單位近日發現,花大錢建好的管道未列入財產清冊,還因縣府遲未訂定法規,業者根本無法租用,完工至今近三年,布纜率竟然掛零。民眾譏:「浪費公帑,真是行動台灣大笑話!」
浪費公帑

營建署此項計劃編列兩百四十點五億元預算,二○○五到二○○九年,預計在二十五縣市鋪設五千六百公里幹管,至今完成四千三百一十一公里,業者已進駐架設纜線兩千三百六十八公里,但因執行效率低曾遭監察院糾正。其中北縣府申請一點一億多元補助,已在九鄉鎮市鋪設寬頻幹管達二十三公里,未來可整合光纖、電信、固網、監視等多功能纜線。
未列入帳目維護

不過,審計部台北縣審計室近日審核預算時卻發現,管道完工近三年,業者進駐架設光纖長度竟然是零,原因竟是北縣因未將《台北縣寬頻管道管理維護辦法草案》交付議會審議,造成業者沒有法源進駐租用,縣府更沒定期巡查維護,也沒要求公所列財產帳目。
縣府允儘速審查

縣府工務局、新聞處表示,將儘速完成法規審查作業,並將幹管列帳,希望讓幹管早日啟用。
對此離譜情形,王先生說:「簡直是浪費公帑,縣民根本沒享受到寬頻便利!」陳小姐則說,該計劃是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執政所推動,「國民黨執政的台北縣,做了就當沒做,根本變成台灣大笑話!」
師範大學大傳系教授胡幼偉也認為,M台灣的立意與內容良善,「但既然已布設幹管,縣政府就應儘速訂立法規,加強維護、讓其運作。」
「行動台灣M計畫」內容

預算:240.5億元
計畫興建寬頻管道:5,600公里
用途:
˙提供光纖、都會區網路、有線電視纜線納管功能
˙機關弱電纜線(含軍訊、警訊、路燈、交通號誌、鄰里監控等)
目前布設管道長度╱布纜長度:4311.5公里╱2367.8公里
北縣管道長度╱布纜長度:33公里╱0公里
資料來源:內政部營建署、北縣工務局官網


更詳細的資訊可至
"M台灣計劃網站"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8-28 19:42 |
love71520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台灣人的可悲..網路速度永遠是最慢的....
國外隨便都20 50M再跳的 台灣卻還是2M 8M 12M 20M
然後上傳最高只有2M? 真是太可憐了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9-07 10:53 |
cne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剛好可以租給 wimax 他們

降低月租費

我就是不爽中華電信




=========================

我以前是帳單整合...媽的

中電帳單寄丟   市話,網路,手機

通通斷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新世紀資通 | Posted:2010-11-02 11:32 |
optometrist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7 鮮花 x62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當業者真好

甚麼時候也來補貼小老百姓阿...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12-05 09:04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22875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