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有人说出基层公务员心声了.....请大家支持他.....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0,524...032500126,00.html 对于公务员3%丙等考绩政策,研考会主委朱景鹏(左)与人事行政局长吴泰成在立法院面对立委质疑时,都不愿正面回应。(姚志平摄)
人事局长:为何要订比例? 2010-03-25 中国时报 【陈文信/台北报导】
考绩法丙等三%引发争议,行政院人事局局长吴泰成昨日表示,明确订出丙等的「条件」,会比订定一定的「比例」要来得有意义。吴泰成说,虽然支持改革,但改革的方法要有效,他更质疑考试院的版本:「为什么要有一定的百分比?」并强调该打丙等就打丙等,这不是比例的问题。
吴泰成曾担任考试委员,后来出任人事行政局长,是公务员考绩的执行机关;因此昨日到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备询时,立委高度关切他对考绩法修法的立场。吴泰成对此案的态度相当保留。
吴泰成表示,行政院过去曾在八个机关试办丙等一%,当时就有四个机关打不出来,因此建议用「条件制」会比「比例制」更能有效执行,毕竟只要条件订清楚,丙等自然就打得出来。吴泰成说,人事行政局去年底就将试办后的建议以公文转送考试院参考,但不清楚考试院后来为何订出丙等三%的规定。
吴泰成说,考绩法是提升公务员效能的[color=transparent]工具,改革则是为了要提振公务员士气,他相信大部分公务员都很[color=transparent]优秀。立委陈杰追问他,有问题的公务员有到三%这么多吗?吴泰成则表示:「我认为没有。」
吴泰成表示,如果机关内所有的人绩效都很好,也就不需要规定将某个比例的人打成丙等;他指出,规定比例虽然可让主管有确实打考绩的压力,不再像以前一样乡愿,但也可能因此发生轮流被打丙等或藉此排除异己的状况,因此他主张必须谨慎设计此制度。
另外他也强调,目前公务员考绩被打丁等(直接免职)的太少,十职等以上主管被打甲等的比例又「绝对偏高」,现行制度在执行面上确实并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