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515 个阅读者
命理服务》 数位论命馆 | 免费排盘 | 星侨易学 | 五术书籍 | 线上论命 | 影音论命 | 八字命书 | 星座分析 | 孔明神数 | 周公解梦 | fackbook 粉丝专页 |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smarlie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问卜] 可能吗
塔罗牌$i塔罗牌$i塔罗牌$i塔罗牌$i塔罗牌$i
力量 正位恶魔 逆位剑6 正位杯后 逆位杯骑 正位


希望可以挽回
不知道还有可能吗?
还是对方已经决心离开?

谢谢


[ 此文章被smarlie在2010-11-24 23:31重新编辑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没有资料 | Posted:2010-01-30 12:38 |
ChuckQQ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5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 smarlie 于 2010-01-30 12:38 发表的 跟对方谈有机会挽回吗?: 到引言文
塔罗牌$i塔罗牌$i塔罗牌$i塔罗牌$i塔罗牌$i
力量 正位恶魔 逆位剑6 正位杯后 逆位杯骑 正位

【问卜者资料】19 78 /07 / 24 早上9点 女

【关系人资料】19 82 /03 / 11 中午1点 男 男友

【问题说明】

交往一年左右
对方觉得他付出很多
很在意我的要求 也都非常努力做到
但我却一直忽略他的情绪跟不安全感跟需求

可是我并不是不愿意做或是没有做
觉得只是因为沟通不清楚的关系
所以认知上有落差
才导致做法上让他感到不满

前两天因为晚上跟朋友去吃饭
虽然有告知他要跟朋友吃饭 回家后再打给他
但超过12点没到家却没有跟他说一声 让他很生气
第ˋ二天便写email表示 无法再继续忍受这样的情况 希望分开

我回了信 但想想并不是处理得很好
所以想再找机会跟他沟通
希望可以挽回
不知道还有可能吗?
还是对方已经决心离开?

谢谢


您好 新手解牌 参考看看

元素分布为 火风风火水

火、风元素均强,缺乏土元素

火元素主 快速、短暂、活力
风元素主 不安、压力、意外
土元素主 停滞、不动、阻碍

所以摆进这个问题当中就可以说 其实他对您还是有感情在,只是生气的当下分手就脱口而出,其实你们两个之间现在都
充满着不安与压力,而且有可能对方有朋友在旁火上加油他才会这么生气,他应该也很后悔,所以找个机会好好谈谈
应该是很快就能复合了。

另外用了灵术帮您跟对方看了一下
您有时候会稍微心直口快了点,有时候或许您认为没有什么,可是对方却会在意喔。
他则是容易挑剔或对现状不满,大部分的都是基于面子问题,或自以为是,且常常有善意却不太会传达
导致沟通不良或处不来,但本身没有恶意。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1-30 17:56 |
smarlie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谢谢解牌

今天已跟对方面对面ˋ谈过
对方仍认为处事方式差距太大
情绪再也无法负担
暂时没有答案
需要分开一段时间。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没有资料 | Posted:2010-01-31 01:36 |
smarlie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补充
刚才对方打电话来说
或许彼此保持联络 但是不要关系那么近
看看是否可以降低对我的标准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没有资料 | Posted:2010-01-31 12:24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75052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