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 serialkl 于 2009-07-13 06:29 发表的 : 美国司法界有名的几句话: 检方的工作是将无罪变有罪,律师的工作是将有罪变无罪 审判最重要是让法官相信你,而最简单的是当一个骗子 法律对民众代表正义,但有关司法人员是拿法律来玩的 法律只是为了达到利己目的而用的
下面是引用 银狐 于 2009-07-14 00:45 发表的 : 台湾的法律太多露洞了里面的素质 也不齐全应该要有个淘汰的制度 而不是法官 检察官 终身职法律程序都错误了= =乱判 然而叫 大法官释宪也一拖再拖 像话吗更不是押 对边 看谁选上就对谁有利 这样台湾会进步吗= = 另外 台湾也可以学学新加坡的鞭刑 乱世用 重 典
下面是引用 忘了呼吸 于 2009-07-14 22:11 发表的 : 恩阿~~大大上述所言甚是^ ^ 提到"新加坡"~我在想哪里=有黑社会吗? 许多年前一位美国青年用喷漆在街道停放的汽车~涂鸦 这样就判鞭刑好几下..美果总统=柯林顿=求情~新加坡仍一样不给面子~一下都没有减少还有增在报纸上看到~国际人权特赦组织统计==)依比例而言~新加坡执行死刑居全球之冠耶!中国大陆排名第2
下面是引用 Kizuna 于 2009-07-16 22:23 发表的 : 所以日本最近引进了一种新的制度....陪审员制度三个法官搭六个随机抽选的民众(应该是一般民众...)最后审判是投票,采少数服从多数但多数的一方至少要有一票是法官藉此避免单独被法官一方认定详情可以看日剧魔女裁判或Smi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