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5197 個閱讀者
 
<<   1   2  下頁 >>(共 2 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8G9119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7 鮮花 x49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1
國考教授閱券的方式
論壇有位大大發表了有關高普考試閱券的秘辛,引起很大的迴響,回復中有的人找到了答題的方式,有些則歸諸如考運等不一而足,敝人剛好也當過空中大學閱卷臨時工讀生(許多教授也曾遴選為國考閱券教授),在此僅就於個人所知,補充上述論點:
其實分發給閱卷教授,除了考卷以外,另外有參考答案,參考答案佔了7成分數,其他3成則由教授就論述認定,不過3成講述部份,教授幾乎就整體酌與給分,茲以最簡單之下列題目為例:
何謂行政法一般原理原則,試依行政程序法說明之:
答:按所謂「行政法一般原理原則」,係指普遍適用於各行政法領域之法律原則,茲分就行政程序法已明文規定之行政法一般原則,分述如下:
一、  依法行政原則:所謂依法行政原則,係指行政受立法者所制定之法律拘束。行政程序法第4條規定:「行政行為應受   法律及一般法律原則之拘束。」即明白揭示依法行政原則。

二、 明確性原則:行政程序法第5條規定:「行政行為之內容應明確。」此即明確性原則。

三、 平等原則:所謂「平等原則」,係指相同事物,應為相同之處理;不同事物,應為不同之處理。行政程序法第6條規定:「行政行為,非有正當理由,不得為差別待遇。」即揭示了平等原則。

四、 比例原則:即手段與目的必須合乎比例。行政程序法第7條規定:「行政行為,應依下列原則為之:一、採取之方法應有助於目的之達成;二、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的之方法時,應選擇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者;三、採取之方法所造成之損害,不得與欲達成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

五、   誠信原則及信賴保護原則:行政程序法第8條規定:「行政行為應以誠實信用之方法為之,並應保護人民正當合理之信賴。」

六、 有利不利一律注意原則:行政程序法第9條規定:「行政機關就該管行政程序,應於當事人有利及不利之情形,一律注意。」

七、  裁量權行使原則:行政程序法第10條規定:「行政機關行使裁量權,不得逾越法定之裁量權範圍,並應符合法規授權之目的。
本題如以100分分析,參考答案會列出小標題,並給予分數分配,每個小標題如果答對,佔分為5分,小標題以下解說正確,也佔5分
其他30分則由教授根據自我論述酌予給分
所以 閱卷教授為了加快速度,都是找關鍵字,但評分並不是沒有標準,也不是看教授心情好壞,都是根據上開方式給分。
因此答題最好的方式就是綱舉目張,層次分明,最忌繁文累贅,考取的最好方法,還是增強自己的實力 、努力耕耘



獻花 x6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固媒體 | Posted:2009-04-22 02:09 |
bb700912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謝謝分享喔!! 表情 表情
受益良多 表情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9-04-22 08:42 |
etantin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4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謝謝大大分享寶貴的經驗 ~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4-22 10:21 |
nelson75523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謝謝分享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4-22 12:12 |
pcyuan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4 鮮花 x110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大大的分享, 真是讓人受益....
你是好人!! 給你一張好人卡~~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4-22 14:28 |
shaw_mic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感恩大大的分享, 真是讓人受益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APNIC | Posted:2009-04-22 16:38 |
james0927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真是感謝窩..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9-04-22 16:57 |
8790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謝謝告知高普新手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7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4-22 17:29 |
funo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謝謝分享告知閱卷習慣,改那麼多份考卷也是有方法的。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8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4-22 18:49 |
quatervow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謝謝分享喔!!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9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4-23 03:06 |

<<   1   2  下頁 >>(共 2 頁)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6172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