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麗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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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天][快樂] 學習法律的謙虛與傲慢
自一月底加入本站為會員,二月份開始參與法律討論區的解答與討論,其間與不少會員有過法律問題的互動,及不同意見的交流。大部份都能秉持謙虛為懷的態度,在論壇上廣結善緣,會員間彼此相得益彰,互蒙其利。但也有少數會員,自以為讀了幾本法律的書,就以法學大師的姿態自居,或是針對某些爭點,一直要說服別人接受他的見解,或是對發問或參與討論的會員以不屑的態度反問、揶揄或消遣,甚至相互攻訐對方學藝不精等等,終至擦槍走火,一發不可收拾,令人感到相當遺憾! 其實我所認識的會員當中,不乏有法律系科班出身者,但他們的態度相對低調,也很樂意接受別人不同的看法。事實上我們在法研所大部分的課程,都先由研究生提出研究報告,再經過互相討論的方式共同學習,最後由老師講評或指導。在互相討論的過程中,對於和自己意見相左的見解,都以尊重取代爭論不休;即便是教授對於研究生的指導,也都以讚美取代責難,以鼓勵取代批評。因為大家都有一個共識,日後發表的論文,無論指導教授為誰,由發表者自負文責,所以在論文未發表前的討論,大家都非常尊重及珍惜教授或其他研究生的對相關爭點的看法。 記得在上大學法律系課程時,老師曾經說過,學習法律的第一步,先學會謙虛,只有腦袋沒有內涵的人,才會驕傲而自大。即便是在日後,自己有幸成為法界有地位之人士,這句話更應該牢牢記住。學者相互間要互相尊重不同的見解,法官對自己所為之判決也要尊重上級審法院的見解,大法官多數意見也要容許少數意見者提出不同意見書,那我們初學者又有甚麼條件去攻訐對方的缺點呢? 只有飽含養分的稻穗才會低垂,到處攻訐對方的弱點,咄咄逼人,只會讓別人看輕自己。希望大家日後在論壇發表自己見解的同時,都能本著謙虛的態度,而不是高傲自大、互相輕視對方的態度。願以此文提醒自己,也和各位習法者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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