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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何種狀況下,主管的控制幅度宜減少? (A)有得力幕僚-------------------------->因為有得力助手幫忙工作,所以主管的控制幅度可以增加,ex:原本主管本來只管3個人,因為有得力助手幫忙,因此可以由原本管3個人增加到管6個人。 (B)所監督的工作一再反覆其經驗者------->因為都是一再重覆反覆做的工作,所以可以增加管的人數。ex:生產線技術員的工作,一次管3個跟一次管6個,因為很好看出有誰做錯了。 (C)部屬受過良好訓練且判斷力好者-------->部屬能力很強,那麼很多事情就不用主管太操心,因為主管可以多管幾個員工。 (D)在監督工作上所費的時間趨多------>如果一個員工能力很差,又一直做錯,那麼主管光是管他就管不完了,哪還有心力管那麼多員工,那當然就是原本管6個,改為只管3個。(3個trouble就夠頭大了)
以上是我的想法~~如有錯誤請不吝指正!! ^__^
ANS: (D)
可否煩請解答為何是(D)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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