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3975 个阅读者
命理服务》 数位论命馆 | 免费排盘 | 星侨易学 | 五术书籍 | 线上论命 | 影音论命 | 八字命书 | 星座分析 | 孔明神数 | 周公解梦 | fackbook 粉丝专页 |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新好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5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漫谈针与灸
针灸其实是两种治疗方式,一种是针刺,另一种是艾灸。在中医学上这两种治疗法经常配合使用,合称针灸(Acupuncture And Moxibustion)。「针所不为,灸之所宜」明显表示这两种治疗法是互相补充,充份运用各长处令患者迅速复原。

针灸通经活络

针刺法是用不同种类的金属(现在普遍使用不锈钢料)制成不同长度和粗幼的针,按照有关的穴位,以适当的手法刺入,激发经络之气,达到通经活络和驱邪扶正的效果。

艾灸法采用艾绒或艾条(一种有药性的艾叶经烘干和磨碎后制成绒或条状),燃着后放置在有关穴位上熏灼,也有直接灸和间接灸两种。直接灸是把艾柱(艾绒作成锥形艾团状)直接置于穴位上烧灼;间接灸是在艾柱与穴位之间放上间隔物体如姜、盐、附子饼等烧灼,以加强其药性功效,渗入有关经络治疗疾病。其实,艾灸对有关穴位确能行气活血,通经活络,并能使微丝血管扩张,增强血液循环,故有消炎止痛及消肿等功效。脏腑的病变是从身体引发至人体表皮各有关部位,达警告作用。相应地针刺或艾灸这些表皮与脏腑相关的穴位,能通过刺激经络达到治疗的效果,所以针灸对一些病症如中风偏瘫、高低血压、调节肠胃功能、减肥、关节炎及肌肉疼痛等有特别的疗效。

梅花针与埋针疗法

皮肤针是较常见的一种方法,又名梅花针或七星针,以一枚由 5 至 7 枝细小的不锈钢小针组成,集束在针柄一端,叩刺皮肤上的穴位以疏通经络之气,调气脏腑达治病目的。不过针灸医师也会用梅花针作放血治疗之用,其医治效能较广泛,如血脉不通(中医说不通则痛,所以不少痛症都由此起)、关节活动不利、腰痛、局部皮肤肿胀充血、头痛、肢体麻木、中风、中暑、疮肿和麦粒肿等诸症。叩打时会有少许痛楚,而且有微量出血,有些患者会因而不安或抵受不了叩击时的刺痛;但经过出血和治疗后,病患处会较前舒缓,痛楚减少或消失,有机会增强活动能力。当然,并不是每个病人都可以接受针刺叩打;但有不少病人能忍耐短暂的痛楚(几秒的叩打时间),而争取复原的机会。

此外,化脓灸是一种在香港较少见,而且未必被港人接受的疗法。在国内不少医师都用这种方式替病人治疗,效果倒也不错,不过病人可要受一些苦头。化脓灸是令某处皮肤的部位接受艾柱直接燃灼,让伤口化脓,过 3 至 4 周后结痂脱落。首先把皮肤表面消毒后,在皮下注射麻醉药液(在香港,中医不容许皮下注射药液),好让穴位表皮受灼时的痛楚减至最低。跟着放下锥形状的艾绒柱在表皮燃点后直至烧尽为止,穴位表皮已开始灼伤。医师清理后再放上新的艾绒柱燃点,如是者重覆多次,直至医师认为适可为止。我相信大部份香港人都没勇气接受这种皮肉之苦的治疗方法。

另一种较少见的治疗是埋针疗法,以特别制造的针具藏在皮内或皮下,长时间刺激穴位以达到调整阴阳、疏通经络、行气活血之目的。这种疗法通常适用于慢性或较顽固的疾病;不过,香港的中医师很少采用这种治疗方式。

针灸治病已有过千年的历史,治疗方法亦有不少,以上描述只是我们比较熟悉有效及有趣的部份,还有不少针灸方法在国内使用。至于本港,相信还要一段时间的考验和信任,针灸才能流行起来。

资料来自这个网站




  ~好元气健康广场~
    ~现代化中药店~

http://a866561.myweb.hinet.net/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11-14 09:57 |
remi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网路资讯真是太丰富啦谢谢大大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11-20 16:58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72078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