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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中藥研究:中草藥鑒定
中草藥鑒定
質量分析 中藥理化鑒定 中藥生物鑒定 中藥顯微鑒定 中藥性狀鑒定
中藥作為中醫防病治病的主要武器,藥材之真偽、优劣,關系到臨床用藥之安全、效,因此,中藥鑒別是一切中藥生產、應用、研究至關重要的第一步。
司馬遷《史記‧補三皇本紀》云:“神農氏以赭鞭鞭草木,始嘗百草,始有醫藥。”可見辨藥為本草之原始,為古代醫藥之起源。
中國第一部本草著作《本經》序論中述及:“藥有酸、咸、甘、苦、辛五味,又有寒、熱、溫、涼四气,有毒、無毒,陰干、曝干,采造時月,生熟土地所出,真偽新陳,并各有法。藥之不同,性味功能自然各异,不可不察也。”說明辨藥之重要性。從史前的口頭流傳到《本經》,從《綱目》到今天的《中華本草》,中藥材的品种、內涵都大大地丰富、擴充了,人們對藥物的認識水平也隨著科學的發展而發展,隨著人類文明的進步而進步。蓋因中藥材、中草藥品种繁多,產地廣泛,應用歷史悠久,由于歷代本草記載、地區用語、使用習慣的不同,類同品、代用品、民間用藥的不斷涌現,以及同科屬藥材外形相似,缺乏各种鑒定指標等因素,致使同名异物。同物异名等混亂現象普遍存在,更有不法商人,以次充好,以假亂真,甚至制假、售假,加之管理環節上的疏漏,使中藥材質量難以保証,嚴重影響到臨床用藥的安全有效。正如李時珍所云:“一物有謬,便性命及之”,誠所謂至理名言。所以辨識藥材仍然是一項重要的基礎工作。
中藥材品种混亂,自古以來皆有之,如“蛇床亂靡蕪,薺苨亂人參,杜衡亂細辛”。特別是杜衡与細辛之亂,多家本草皆有記述。宋代的《本草衍義》云:“杜衡用根,似細辛,但根色白,葉如馬蹄之下,市者往往亂細辛,須如此別之。《爾雅》以謂似葵而香是也。將杜衡与細辛相對,便見真偽,況細辛惟出華州者良,杜衡其色黃白,拳局而脆,干則作團。”明代李時珍在論徐長卿時說:“鬼督郵、及己之亂杜衡,其功不同,苗亦不同也。徐長卿之亂鬼督郵,其苗不同,其功同也。杜衡之亂細辛,則根苗功用皆仿佛,乃彌近而大亂也,不可不審。”
-造成中藥材品种混亂的原因 -辯藥之依据和方法 -中藥原植物鑒定
(一)造成中藥材品种混亂的原因:
(1)本草著作對藥材形態論述過于簡單 如人參:“形長而黃,狀如防風,如人形者神”,而有桔梗、薺苨亂人參。再如地丁:“春生葉有小花,開有紫白二种,根直如釘,入藥直用紫花者,故為紫花地丁”,致使后世地有多种。
(2)藥材外形相似,造成錯認錯采 如馬齒克科人參(櫨蘭)根充人參,羽裂蟹甲草塊莖、芭蕉芋塊莖多充天麻,河套大黃充大黃,鬼臼誤作威靈仙等。
(3)正品藥材供不應求時,常有代替品出現 如用姜朴代替厚朴,川紅花代西紅花。
(4)交通不便,南北阻隔,語言習慣不同,常出現地方習用品种,如天仙子是茄科莨菪的种子,而廣東等省使用的為爵床科水蓑衣的种子,又稱南天仙子。
(5)醫藥脫節,藥不對証 如陶弘景在《本草經集注》序例中所述:“眾醫睹(皆)不識藥,惟听市人,市人又不辨究,皆委采送之家,傳習治拙,真偽好惡莫測。如紫參、拳參、蚤休,在來源、藥性和主治方面均不相同,但常常將其混淆起來,從而造成藥不治病的后果。
(6)弄虛作假,以假亂真,越是名貴珍品,偽亂之品越多,如西洋參、人參、三七、天麻、西紅花、牛黃、麝香、羚羊角、冬虫夏草、乳香、血竭、燕窩等,偽品時有所見。
(7)藥材別名、地方名多而含糊,且与植物名界限不清 如商品獨活,有傘形科4屬13种,五加科 木屬2种;金銀花有忍冬屬20余种;石斛有蘭科石金質獎斛屬余种,尚有金石斛屬數种;貝母有20余种;墓頭回有敗醬科、菊科數种;白頭翁有毛莨科、菊科、薔薇科13种。類似的同名异物或同屬植物皆作一种藥材的現象十分普遍。
如上所述,或同名异物,或同物异名,或形似而實非,或隨意替代,或藥不對証,或地方保護,或以假亂真,凡此种种,都會影響到臨床用藥的安全和有效,甚者危及生命。所以,中藥之辨別,對于中藥之采集、加工、生產、檢定、貿易、應用,都是至關重要,也是進行中藥科學研究的最基礎環節。
(二)辯藥之依据和方法
(1)中藥材鑒定的依据和取樣方法
中藥材的鑒定主要依据《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和國家頒布的有關藥品標准,以及地方藥品標准。對于《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和各級藥品標准上沒有收載的藥材,可根据有關的參考書籍和資料進行鑒定、分析。
供鑒定的藥材,在取樣前應注意品名、產地、批號、規格、等級及包裝式樣,并檢查包裝的完整性、清洁程度等,詳細記錄。
藥材的取樣,應注意有代表性。大批的藥材,應選擇几個批件,并從批件的不同部位取樣。液體樣品應混勻后取樣。貴重藥材應逐件取樣。取樣的數量,不但要考慮到足夠鑒定的需要,還要留樣保存,以便复核。取樣方法可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附錄。
(2)辨藥之基本方法
中藥鑒定的對象非常复雜,有完整的中藥(個子貨),有碎塊、飲片、粉末,還有提取物、中藥成方制劑。可根据不同的對象。目的,選擇相應的方法,有時還需要几种方法配合使用。常用的中藥鑒定方法有六种,即原植物鑒定──基原鑒定,性狀鑒定,顯微鑒定,理化鑒定,生物測定法,質量分析。現一一概述之。
(三)中藥原植物鑒定:
系采用生物分類學的方法,确定每一种藥材的植物來源,即鑒定其學名,以明确其在生物界的位置。藥材,特別是植物類藥材,多是不完整的,常常是植物體的一個部位,或一段,一般較難鑒定到种,需要追究其原植物,包括深入產地調查、采集實物,觀察、記錄其植物形態,特別是繁殖器官的形態,通過核對文獻;如《中國植物志》、《中國高等植物圖鑒》、《中藥志》《中藥大辭典》、《藥材學》、《生藥學》、《中藥鑒定學》等,在可能的情況下,核對經准确鑒定學名的標本。在明确基原的基礎上,再對其所附這藥用部位進行描述和鑒定,并為其它未知的、相同來源的藥材鑒定提拱參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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