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4838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0951020223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鮮花 x6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SQL][討論] 資料庫寫入的語法??
資料庫讀取大概知道怎ㄇ做了...

可是寫入的部份...不知道要怎ㄇ做...(我用ado物件...裡面好多...不知道該用捨ㄇ...QQ)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5-17 20:15 |
surro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既然知道怎麼讀 那就一定知道怎麼寫
萬變不離其宗
先研究如何用ado物件執行sql語法的方法
再找尋 sql 語法中有關於insert的方法

ado只是工具 重點還是在如何用sql語法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5-24 09:42 |
Taiwaner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2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希望以下SQL語法對您有些幫助:
1.建立資料庫:
範例:
複製程式
CREATE DATABASE `database_name` ;
database_name 為你要建立的資料庫名稱。

2.建立資料表:
CREATE TABLE 資料表名稱 (
欄位名稱1 資料型態 欄位設定選項
欄位名稱2 資料型態 欄位設定選項
.. .. ..
索引 欄位
);

範例:
複製程式
CREATE TABLE `table` (
`table1` VARCHAR( 5 ) ,
`table2` TINYINT( 6 ) ,
`table3` TEXT,
`table4` DATE,
`table5` SMALLINT NOT NULL 
);
其中,table是你資料表名稱,table1~5是欄位名稱; VARCHAR、TINYINT、TEXT、DATE、SMALLINT等等是 table 的型態,NOT NULL表示不可為空值。由於資料表有太多種型態,請自行參閱相關書籍。

3.修改資料表名稱
將 info 資料表改名為 data。
複製程式
ALTER TABLE info RENAME data;

4.修改欄位名稱
CHANGE 舊欄位名稱 新欄位名稱 新欄位設定

5.修改欄位型態
MODIFY 欄位名稱 欄位設定

6.新增欄位
ADD 欄位名稱 資料型態

7.新增主鍵
ADD PRIMARY KEY(欄位名稱)

範例:將 id 欄位設為主鍵
複製程式
ALTER TABLE data ADD PRIMARY KEY(id);

8.刪除欄位
DROP 欄位名稱

範例:將 data 資料表的 price 欄位刪除
複製程式
ALTER TABLE data DROP price;

9.刪除資料表
DROP TABLE 資料表名稱

10.刪除資料庫
DROP DATABASE 資料庫名稱

11.刪除索引、主鍵
DROP INDEX 索引
DROP PRIMARY KEY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50 (by andyz)


就是愛蒐集各類影像...的宅男...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新世紀資通 | Posted:2005-07-12 11:13 |
kuuga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偷偷講一個小撇步,從SQL那裡做輸出時,就可以看到怎麼做出來了,
那裡還有分結構、資料。
不過,樓上講的已經算很詳細了。平常都沒有記那麼多,都要翻書才行。



好想看『明智小五郎 對 怪人二十面相』哦。
田村正和好帥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APNIC | Posted:2005-10-21 23:11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96050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