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3528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520687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狗狗][教養] 想成為讓小狗子尊敬的飼主嗎
ALPHA療法

狗狗原本就是一種群居動物,牠們喜歡追求領導者(ALPHA),尊敬優秀的領導者,並滿心歡喜地追隨領導者。飼主如果能成為讓狗狗尊敬的領導者,往後飼主與狗狗之間才能構建出更加健全的關係。這套ALPHA療法一定可以讓你成為狗狗尊崇不已的飼主哦。

1.以眼神傳遞訊息
先教導狗狗看著飼主的眼睛,並且要能夠隨時隨地注意飼主的眼神。一開始可以用食物來誘導小狗的視線停留在飼主臉上,在重覆教過幾遍之後,只要叫小狗的名字,牠就會自動對上你的視線了。等小狗完成和你四目交接的任務之後,再面帶微笑地好好誇獎牠。

2.實行吻部的撫摸
若飼主能自由撫摸狗狗的吻部(Muzzle),就代表狗狗非常的信賴飼主。從狗狗小時候就要時常溫柔地輕撫牠的吻部,可以讓你成為一位讓狗狗倍受信賴的飼主哦。

3.抱起狗狗
對狗狗而言,將牠抱起來的這種行為,代表著飼主比牠還要強的意味。請每天抱狗狗好幾次,讓狗狗感受飼主高高在上的地位。如果是抱也抱不動的大型犬,可以先在狗狗背上擺出騎馬的姿勢,再把手伸到狗狗的前腳後方,將前腳抬起來就行了。另外,如果讓狗狗的前腳靠在飼主的肩膀上,則表示狗狗騎在飼主身上,會令狗狗感覺自己的地位比飼主還要高,因此絕對不能這麼做哦。

4.在達成狗狗的希望前,先命令牠服從
如果狗狗希望你撫摸牠而跑來你身邊撒嬌的話,不可以立刻順牠的意去做。一定要先命令狗狗“坐下 ”、“趴下”…等等之後,才順從牠的要求撫摸牠。這代表只要狗狗聽從命令,飼主就會誇獎牠而撫摸牠。如果狗狗一有什麼要求,飼主就馬上照辦的話 ,會使狗狗覺得自己才是領導者。所以在了解到只有服從命令才會嚐到甜頭的狗狗,才表示飼主真正握有主導權。

5.用餐時飼主一定要先吃
對於狗狗來說,用餐的先後順序代表了很重要的意義。群居生活的狗狗們,在合力捕獲獵物時,一定是由強者先吃掉好吃、營養的部分,弱者一定要等強者吃完之後 ,才能夠撿剩下的來吃。因此飼主一定要先吃完飯再餵狗狗,才不會讓狗狗誤以為自己才是家中的老大。

6.勝利者永遠是飼主
在和狗狗一起玩的時候,有件事情一定要特別注意才行,就是別讓狗狗成為遊戲的勝利者。例如在和狗狗抱在一起嬉戲時,狗狗如果趴在飼主的身上就代表了狗狗是勝利者。和狗狗互相拉扯繩子玩耍,也很可能增加狗狗的支配性與攻擊性,所以絕對不能跟有意和飼主爭奪主導權以及具有攻擊性的狗狗玩這類的遊戲。即使是和狗狗玩球,最後一定要由飼主拿起球,把遊戲結束掉。並且直接當著狗狗的面,把球放在狗狗無法任意拿來玩的地方好好保管,讓狗狗了解那是飼主的所有物,不能隨便拿來玩。

7.讓狗狗仰躺,撫摸狗狗的肚子
對動物來說,仰躺可說是一種完全毫無防備的姿勢,因此野生的狗狗是絕對不會仰躺著睡覺的。家裡的狗狗會仰躺著任飼主隨意撫摸,便代表了牠信賴主人且能夠安心放鬆自己的證據。讓狗狗隨時安心地擺出仰躺的姿勢,可以讓你成為一位值得信賴的飼主哦。

8.別讓狗狗和飼主同床共枕
如果讓狗狗和飼主一起睡在床上甚至是被窩裡,就代表狗狗擁有和飼主的兄弟姊妹或是夫妻一般的同等地位。為了不讓狗狗誤認為和人類有同等的地位,請不要讓狗狗和飼主同床共枕。

9.出入大門時,飼主要優先通過
對在出入玄關或是出入公寓大門時,飼主一定要優先通過。和狗狗一起站在門口時,先讓狗狗「等一下」,飼主再由離狗狗比較遠的那隻腳先伸出去跨出一步,然後再讓狗狗跟著來。由離狗狗比較遠的那隻腳先踏出去,是為了和離狗狗比較近的那隻腳踏出去時所表示的「跟我走」做區別。

10.別讓狗狗隨意的睡在門前或沙發上
為了要讓狗狗更加確認飼主的領導地位,當你看到狗狗在門前或走廊等等通道上睡覺時,一定要把狗狗叫醒,然後正大光明的通過。狗狗睡在沙發上也是一樣,要把狗狗叫起來,帶到地板上睡。不過在叫醒牠時一定要友善且溫柔才行哦。

11.對待狗狗要隨時保持平常心
於為了讓狗狗能將飼主當成領導者般的尊敬,平時一定要以平常心來對待狗狗。當狗狗調皮惡作劇或是做某件事情失敗時,絕對不可以大聲地責罵狗狗哦。


[ 此文章被筱玟在2005-01-22 15:12重新編輯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 和信超媒體寬帶網 | Posted:2005-01-22 11:35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1541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