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387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bnmbnm246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鲜花 x2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考情资讯] 强化教学 师资生新增实习时数
强化教学 师资生新增实习时数
【原文转自:中央社 / 记者许秩维】 更新日期: 2013/7/25 上午 02:28:54
为强化师资生实务教学能力,教育部今天说,未来师资生需到中小学现场实习至少54小时;另增列补救教学、适性教学等科目。

因应十二年国教实施和幼托整合,教育部修正「师资职前教育课程专业课程科目及学分对照表实施要点」,希望强化师资生多元教学能力和实务教学能力。

教育部师资培育及艺术教育司表示,为帮助师资生了解未来的专业发展和现场实务需求,因此增列教师专业发展、教育议题专题等选修科目;因应十二年国教上路,也增列补救教学和适性教学等科目,培养师资生多元教学能力,有助于未来的学生辅导工作。

去年8月开始幼托整合,教保服务人员(幼教师、教保员)需同时负担教育和照顾责任。师资艺教司表示,幼教师资和教保员的培育课程也应整合,因此幼教师资课程将纳入教保专业课程,从原来26学分修正为48学分。

为强化现场实务教学能力,师资艺教司表示,规定师培大学需辅导师资生到中等以下学校见习、试教、实习、补救教学、课业辅导、服务学习,时数不等,中等学校应至少54小时,国中小需至少90小时。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07-30 14:42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24729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