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报╱记者张锦弘/台北报导】
考试院昨天通过公教人员保险法修正草案,未来公保将实施养老年金制,近六十万人受惠。若以平均保俸三万五一○九元、投保卅五年的公务员为例,每月可领近八千元,只要领超过十三年二个月,就比目前一次给付的旧制划算。
不过,铨叙部指出,为了避免公教人员退休领太多钱,造成社会不公,公保法限定公教人员的月退休金、优惠存款以及公保年金等退休每月所得总和,不能够超过最后在职月薪的八成,即使当到部长以上,公保年金顶多月领两万多元。
铨叙部表示,公保年金适用公务员、政务官、国营事业员工、公私立学校教职员、驻卫警及立委。法案还要送立法院审议,最快明年实施。
公保年金还订了「追溯条款」,即民国九十九年元月一日至施行日,已请领一次养老给付者,若符合养老年金条件,可在新制施行半年内缴回,申请改领年金。
铨叙部退抚司司长吕明泰指出,这次修法还将公保费率上限也由目前百分之九提高到百分之十五,确保未来收支平衡。但不会一下子涨到上限,明年元月一日先由目前的百分之七点一五涨到百分之八点二五。
铨叙部指出,公保年金制设定百分之八十的「退休所得替代率」上限,即退休每月总所得,最多不能超过在职月薪的八成,并据此订出年金给付率,退休金领较多,养老年金相较领较少。
包括邮政、电信等领政府月退金的多数公教人员,公保年金给付率都采最低的百分之零点六五;约九万名没领月退金的私校教职员及国营事业员工,年金给付率最多可到百分之一点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