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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情資訊] 司法特考新項目 報考資格有限制
聯合報考公職版上個月報導考選部配合少年及家事法院成立,將在司法人員特考新增「心理測驗員」、「心理輔導員」2類科,受訪學者認為,報考資格應受限,考選部邀專家學者討論後,決議應限相關科系畢業生才能報考。 「心理測驗員」、「心理輔導員」原研議不限相關科系都能報考,但政大心理系主任許文耀認為,這兩類科要用到專業知識,不但要修過專業課程,還要實習才能勝任,最好限定已考上臨床心理師、臨床諮商師證照的碩士,才能報考。
這個報導引起考選部及考試委員陳皎眉重視,考選部立即在3月2日舉行法規會議,邀心理、教育、社工、測驗領域之學會、公會代表及專家學者參與討論,與會者無異議通過限相關科系畢業生才能報考。
至於應考資格是否該提高到具心理師執照才能報考,討論後認為不需要,因為此2類科之考試科目,為相關科系大學部已開設之課程;且很多具測驗專長的人,不會去考心理師證照。而「少年及家事法院組織法」規定的心理輔導員職務,主要是「心理輔導」,並不做諮商心理師做的「心理諮商」,或臨床心理師所做的「心理治療」,因此限相關科系大學畢業生報考即可。
【聯合報/記者張錦弘/2012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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