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252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annie2009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4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行政學1題
B1.依據亞當斯(J. S. Adams)的公平理論(Equity Theory),當員工本人的「結果與投入比率」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12-12 20:37 |
earth0857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A設法增加結果
C減少自己的投入
D要求主管減少參考對象的薪資
A的結果你可以想像成薪水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12-12 20:42 |
annie2009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4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請問樓上大大 :
A)設法 "減少" 結果   不是 "增加"

若被不公平對待 難免就會想 ~不要那那麼努力=設法 "減少" 結果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12-12 20:50 |
earth0857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不要那麼努力就是減少投入減少自己的付出

舉例來說:
A員工努力工作四小時獲得的薪水是4000元
    努力工作四小時是投入
    4000元是獲得的結果

B員工努力工作四小時獲得的薪水是8000元

A會與B做比較

做出(1)向老闆要求加薪-->增加自己的結果
    (2)工作變得不努力-->減少自己的投入
    (3)向老闆要求減B的薪水-->減少參考對象的薪資
    (4)轉向比自己慘的人來做參考-->比上不足比下有餘
    (5)辭職-->離開不公平的環境


獻花 x1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12-12 21:02 |
down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8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 annie2009 於 2010-12-12 20:50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請問樓上大大 :
A)設法 "減少" 結果   不是 "增加"

若被不公平對待 難免就會想 ~不要那那麼努力=設法 "減少" 結果

減少「投入」不是結果
不要那麼努力是投入減少不是結果減少
結果是依變項,投入才是自變項


獻花 x1 回到頂端 [4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10-12-13 13:50 |
juuy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8 鮮花 x4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很有趣的討論。但是你的觀點卻不是放在公平身上。請問你一下了解了亞當斯(J. S. Adams)的公平理論的意義嗎?

所謂的公平不是兩個人去比較的結果嗎?今天你用你自己比A)設法 "減少" 結果   不是 "增加"

若被不公平對待 難免就會想 ~不要那那麼努力=設法 "減少" 結果 。

所以你的判斷就會有問題呀!

而我會選改換其他情況較差的參考對象。

因為我是要跟別人比較呀!所以這樣我自然就會覺得公平了。

題目的原理原則,很明顯的一看就知道。但是你卻特立獨行。這樣的比較法。並非公平原則呀!你自己覺得要去減少結果。但是想想。我為什麼要減少呢?

而我如果要覺得公平,就只能找我差的人去比呀!

人不常是如此嗎?你會找比你漂亮的人或是比你帥的人一起出去嗎?那麼你不就會遜很多了嗎?當然會找的就比你更醜的呀!更不帥的人呀!這樣人家才會注意到我的存在不是嗎?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12-28 18:15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41252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