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3582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chemistry88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考情资讯] 抗议警大警专从考选制度跟考选试题间接作弊影响考试公正性
 
今天下午,警政署的科室主管上课,谈到警察特考分流制度,称「你讲这种话怎么对得起教育你的警察大学」,本人颇难以认同。警察特考为何要分流?分流的结果,警察教育系统与非警察教育系统的录取比例到底会相差多少?为何以「是否为警察教育系统」作为嫌疑分类?是否违反宪法平等权?而该科室主管所主张「警察教育的重要性」及「公益性」,到底可否与「是否为警察教育系统」以比例原则突破平等原则?而「警察大学跟警察专科学校」与「警察进用制度」是否为宪法所明定的制度性保障?
 

1.警察特考为何要分流?
为何分流,肇始于警大、警专学生经教育四年或两年后无法通过考试院考选部举办的国家考试,无法依法进用(警大警专学生有些人考不上家里很穷、很可怜!);而仅止于「我们招了一堆会考试的,但是实际上无法上战场」。我这边提出一个质疑:连国家考试都考输外面补习班的学生,请问一下,他的脑袋准备好上战场了吗?现在哪一位失业想要考警察的考生不可怜?难道非警察教育系统的学生家里没有穷的?

 

2.分流的结果,警察教育系统与非警察教育系统的录取比例到底会相差多少?
这个问题,现场提问未获正面回答,很可惜!
 

3.为何以「是否为警察教育系统」作为嫌疑分类?
这个问题,我问了,结果获得的回应竟然是「你讲这种话怎么对得起教育你的警察大学」。我当场回应:「我身为一个公务员,主要是要先对得起国家(应该是国家跟人民,一时气急攻心忘了人民),并不是为了对得起警察大学。」

 

4.是否违反宪法平等权?「警察教育的重要性」及「公益性」,到底可否与「是否为警察教育系统」以比例原则突破平等原则?
本案基本权主要牵涉考试权及平等权。警察制度虽然依据宪法第108条为宪法明示委托,警察教育条例亦由立法院三读制定,且警察大学及警察专科学校确有组织法规,原则上符合法律保留原则;惟警察大学与警察专科学校的教育目的虽为「提升我国警察学术水准与地位,培养更多警界优秀人才,蔚为国用,为迈向21世纪更现代化、科学化的警察大学再创崭新光辉的里程」及「培养忠贞爱国、品操端正、学识优良、体魄强健、敬业乐群,具备执行各种警察、消防勤、业务能力之基层人员」,但其内容不外乎教育本质,原则上范围尚难包含警察进用制度;又公务人员之进用,均涉重大公益,且警察人员依警政署表示警察教育有其相当重要性及公益性质,就此针对国家考试应试以「是否为警察教育系统」之主观限制作为嫌疑分类,已不得认为仅为社会经济管制事项,而应认其考选具有重大公益性,即便认非具有重大迫切政府利益,退万步言仍具有重要的政府利益,固应该中度审查基准予以审查比例原则:招考分流之目的,不啻「警大、警专学生经教育四年或两年后无法通过考试院考选部举办的国家考试,无法依法进用」、「招了一堆会考试的,但是实际上无法上战场」,但为解决此等问题,遂以分流考试,而忽视有「加强警察学术教育」、「加强非警察教育系统学生职前训练」等相同有效替代手段,而进一步以「是否为警察教育系统」作为嫌疑分类,于考试中以形式之考试方式,间接造成进用之差别待遇,即便是大学学历的警大生或是非警大生而有不同的待遇,虽符合目的有效性,但以间接侵害公正考选之宪法基本价值,尚难认为手段及目的之间具有实质关联性,该制度确实有违反平等权之疑虑。
 

5.「警察大学跟警察专科学校」与「警察进用制度」是否为宪法所明定的制度性保障?
[pre]宪法第108条:「左列事项,由中央立法并执行之,或交由省县执行之:……一七  警察制度。」依文义解释,尚难认为警察制度包含考选制度;依体系解释,我国宪法区分行政权及考试权,以功能法角度观察「考试」功能最适机关应为考试院,故宪法第108条应认警察制度仅包含警察行政制度,尚难认为一举囊阔警察考试或进用等权限。[/pre] 

我只求做事对得起国家跟人民;不像某些人做事带私心!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5-06 23:41 |
chemistry88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让我们一人一信 让考选部知道我们的愤怒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5-06 23:56 |
jason6691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大大您有这样伟大的情操 小弟好生佩服 分流考试不公布录取比率的话
不免会黑箱作业的疑窦 说的再多 似乎也只是为了保障非一般生的名额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5-07 01:22 |
ntustch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鲜花 x2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个人觉得警特其实不用分流,因为警大大部分的系只有1个班且人数约十名左右,而警特3等考试每类科约入取30名左右,特考名额不需分流并且目前要考上警大学测分数4科至少要50~54(近四年甲乙两组,这分数应可上其他国立大学了),学生素质并不差近几年毕业后考不上警特也很稀少,故我觉得并不需用分流来保护警大学生。且警大生不太可能去考警特4等,依我看其分流保护应是以警专生为主


世上没有能不能,只有要不要
你不要成就,就不会有成就,但你不要失败,失败还是会来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5-07 10:51 |
chemistry88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这些制度是要保护不用功的警校生

当然,这些不用功的警校生,我并不期待他们会成为好警察

所以请网友们
一人一信寄到"考试院&考选部" 阻止分流

团结力量大啊
----------------------------------------------------------------

以下是信箱连结

考试院
考选部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5-17 22:59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4429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