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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宅] 人子須知地理心學統宗(之說)
人子須知地理心學統宗
一、是編為人子術,非為術家設,故凡不傳之祕,一一敷陳口訣而作詩歌,以為不記誦便。

二、是編惟務通俗,俾易知識,初無意於組織文辭,以絢觀美。是以直敘其旨而不嫌於鄙,詳述其奧而不慮乎繁。即於前後之重復,辨證之瑣屑,與夫照應不齊,言論膚淺,俱弗暇恤耳。

三、是編所收諸名地圖,不過為釋疑設耳。故於緊要相關處,援古證今,具圖詳說以發明之。其間或因論龍穴而略於于砂水,或因論砂水而略於龍穴,惟所重處特加詳焉,其他莫能悉及。蓋寸箋半簡間,摹數百十裏山川,烏可兼備哉!闇者或病其不類,緣識見不同耳。祝觀物先生雲:“圖圖圖,糢糊糢糊復糢糊。一人摹一樣,十人畫九圖。”信哉!善觀者當自得其妙,又安可按圖索驥?

四、凡諸名地圖,皆予兄弟足目所經涉者,或名師扡點,或課驗不爽,或發越確應,必有明徵可為法則者斯收之。否則,無徵不信,何可泛收?

五、凡諸地圖,必著其土名山向,某師所蔔,及詳所出人物官爵,不以瑣屑自嫌者,固所以徵其實跡,亦欲人子因此可以索微探頤,得意於筆舌之外,毋以是而反啟疑議焉。

六、凡引用諸名師語,或稱姓氏,或稱書名,或稱號,或稱字,或止稱某氏某公,從便也。其不著者,闕疑耳。多吾鄉者,考據切實雲。

七、凡折衷諸說是非,亦惟據於已驗仙跡,及名師議論之長者取證也。

八、凡收諸名地圖,既有敘說矣,又間有補義釋義,及有傳奇傳疑者,或以取證,或以申明,非瑣也。

九、凡設龍穴砂水諸圖式,立法有不得不然者,但不可執泥耳。生山不與畫山同,固有山水奇妙處,雖良工不能施其巧,在智者觸類旁推可也。

十、凡名地,有遠至數百年後而方有福應者,有近只數年而即有福應者,世俗多泥葬地後所生人方能受蔭,即此太遠太近,豈不荒唐哉?予兄弟初嘗深疑,久而徧徵,灼然不爽。蓋驟發遲發,亦猶悟學有頓門漸門之義,漸發乃常理共知,不必辨。其驟發者,如陶氏之牛眠穴、王氏之折臂三公地,固已彰彰明驗於世,不可謂無此理也。茲於編中所收諸地,惟取其眞是應蔭者,不以年代遠近拘,特書諸此,以告觀者毋疑焉。

十一、不佞嘗謂地學須致力三多,而究心地書不與焉。何謂三多?多參明師則傳授眞而所聞博,多觀古格則所見廣而是非明,多經窀穸則歷練精而眞見定。地書固已多覽,然紙上陳言又在三多之外矣。且人子安能盡此三多?故於是編多載名圖,俾人子精加紬繹,虛心詳究,三多在其中。久之,自有心領神會,豁然貫通,而俗師淺巫莫能誑之,不於慎終之者有補矣夫!

十二、凡钜室,美地固非一穴。楊公所謂“眾墳合力卻成大”,又雲“取眾墳參互議”,斯確論也。故茲所收之圖,有一家而二三地者,職此耳。

十三、地理家諸書繁浩,條緒多端,眞贗並列,未易悉辯。緣督仙翁所謂“得訣歸來好看書”,確論矣!茲於編中撮其精當者,取以質證。或摘一二句,或采一二節,或間摭庶人之言,或備錄一家之說,或斷章而取義,或檃括以為辭,意在發明,非敢務博也。
編中曰右、曰按、曰已上、曰補議,皆理有未盡,而復申明之,特變其發語之辭耳。



地理之法實與命、氣數相符蓋地有。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歐洲 | Posted:2009-07-10 0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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瑣言凡十條

一不可不知地理
孔子曰“卜其宅兆而安厝之”。程子曰:“卜其宅兆者,卜其地之美惡也。地之美者,則神靈安,子孫盛。若培植其根而枝葉茂。”又曰:“祖父子孫同氣,彼安則此安,彼危則此危。”朱子曰:“葬之為言藏也,所以藏其祖考之遺體也。以子孫而藏其祖考之遺體,則必致其謹重誠敬之心,以為安固久遠之計。使其形體全而神靈得安,則其子孫盛而祭祀不絕。”又曰:“其或擇之不精,地之不吉,則必有水泉、蟻螻、地風之屬以賊其內,使其形神不安,而子孫亦有死亡絕滅之憂,甚可畏也。”陸象山曰:“通天地人曰儒。地理之學雖一藝,然上以盡送終之孝,下以為啟後之謀,其為事亦重矣。親之生,身體髮膚皆當保愛,況親之歿也,奉親之體厝諸地,固乃付之庸師俗巫,使父母體魄不得其安,則孝安在哉!”夫觀聖賢所論如此,則擇地殯親之道,誠仁人孝子之不可忽者。若平居視地理為末務,而不之問,一旦有大故,則不免倉卒苟且為之,倖得吉地,固所願矣;不幸而置親體于蟻泉沙礫中,無異委之於壑坵,不孝孰甚?故人子須于平時講明其說,庶幾他日臨事不悞,而親魄得安於地下矣。雖然,三折臂然後稱明醫,地之理又非膚淺及鮮傳者所能究竟也。苟曰予既已知之矣,而自用自專,悞凶為吉,牢不可破,則其害奚異於庸師俗巫哉!噫,萬鎰之玉,必付之玉人而後可也。

二不可停柩不葬
司馬溫公曰:“今人有喪親者,往往久而不葬。問之,曰歲月未利也。又曰未有吉地也。遊宦遠方未得歸也。貧未能辦葬具也。至有終身累世而不葬,遂有棄失屍柩不知其處者。嗚呼!可不令人深歎湣哉!人所貴於身後有子孫者,為能藏其形骸也。其所為乃如是,曷若無子孫死於道路,猶有仁者見而殣之耶。且先王制禮,葬期遠不過七月,自王公以下,皆三月而葬。又禮,未葬不變服,食粥,居倚廬,哀親之未有所歸也。既葬,然後漸有變除。今之人背禮違法,未葬而除喪,從宦四方,食稻衣錦,飲酒作樂,于心安乎?”吳草廬曰:“喪不即舉,年代已遠,或子孫參差而人事不齊,或罹兵亂而水火不測,或貧病兼併而不能舉,或是非爭兢而害成,或官事牢獄而不可為,或日怠日忘而竟成棄置,皆停喪久遠而變見多端也。”愚按:二公所言,極其痛切。蓋今時之俗,平居多不講夫地理,及有變故,則懵無所措,停柩以侍擇地。初心雖切,久必因循,遂至醉夢過時,不知為天地間極大罪人。有子不能葬其父,有孫不能葬其祖,至於年代深遠,誠有如二公之所慮者。嗚呼!為人子者可不懍懍然而知所戒懼乎?

三不可侵葬祖塚
夫地理之法雖繁,而“葬乘生氣”一言,足以盡其肯綮。故千里來龍入首,惟融八尺之穴。諺雲“陰地一線”是也。祖塚既已乘乎一線生氣,則其左右上下皆為死氣,葬之徒為蟻穴泉窟而已。不惟新葬之柩將為禍患,且又泄祖宗之生氣,驚祖宗之體魄,其為害不小也。或曰:中州之地,始葬者南面,後竁左右昭穆而殯,謂之族葬。有一穴安數十塚者,有一塚安十數柩者,似於侵葬,未聞其禍何也?予曰:中州之地,千里平洋,水深土厚,若得一穴,可安十數柩者有之,可安十數塚者有之。張子微所謂“也有一龍十數穴,也有一穴十數塋”者是耳。東南山叢,水駛土薄,易泉而多石,螻蟻生之,安可與中州比也?或又曰:附葬祖側,及父母必合葬,皆古禮,有不可議者。答曰:禮貴通變。附葬既有侵祖之嫌,而合葬或不得已,亦不必拘。予兄弟嘗遊閩至考亭,拜文公朱夫子遺像。及徧觀其先世坵壠,文公之祖退翁,名森,字良材,墓在政和縣感化裏護國寺西。父韋齋先生,名松,諡獻靖,墓在崇安縣上梅裏寂歷山。母祝氏夫人,墓在建陽崇泰裏寒泉嶺仰天湖形。文公墓在建陽嘉禾裏九峯山下,風吹羅帶形。退翁以前墓皆在徽婺源,去考亭固已甚遠。而退公、韋齋、文公之墓,又各在一縣,去考亭皆百餘裏,何嘗拘于附近祖塚之說?又,攷文公葬父,亦嘗三遷,而最後遷處,與葬母同年按文公年譜,乾道六年正月葬母,八月改葬父,亦未嘗拘于父母合葬。噫!此見我文公先生燭理之明,不狃於俗,足可為法矣!
按:《文公年譜》雲:紹興十四年,葬韋齋於西塔山,其後改葬於寂歷山中峯之原。及考韋公,《遷韋齋墓記》曰:初,府君將殆,欲葬崇安之五夫。卒之明年,遂定於靈梵院側。時熹幼未更事,卜地不詳。懼體魄之不安,乾道六年,遷於白水之鵞峰山下。又考文公慶元五年撰《韋齋行狀》雲:公卒之明年,熹奉其柩葬于崇安縣之五夫。然公所藏,地勢卑濕,懼非久計,乃奉而遷武夷鄉上梅裏寂歷山中峯僧舍之北。即此而觀,乃是三遷葬也。見《建寧郡志》。

四不可圖葬舊穴
曾葛谿曰:“圖葬舊穴,惑之甚也。嘗見一舊穴,雖前已發大貴,子孫不肖鬻之,凡三易主,葬二百餘年,卒無顯者。人但指而言曰:‘此某氏祖塚,徙墎賣與某氏。不利,又轉賣某氏,皆不利’。即此可知,舊穴無重發達之驗。又有葬後風遷水易者,難以殫舉,竟未聞葬舊穴而獲福者。況憑福恃勢,發他人之墳,誅其用心,已不為天所祐,地何能福之哉?且地脈初興,如火之始然;及其既敗,如灰燼已冷。欲于冷灰中求炙手熱,決無是理。此古人謂圖葬舊穴,如求嗣續於鶴髮婦人耳。”按:葛谿所論,誠皆切當。蓋人子求地葬親,當先修其德。謀葬已發之穴,徙人之親而葬其親,伐人之塚而為已塚,忍心害德,莫此為甚,縱得地理,天理何在?予嘗謂:人人難保百年墳,徙墎重扡太忍心。莫道天公無報應,後來還有伐墳人。求地者宜知所戒。

五不可拘泥公位
世俗拘泥公位之說,兄弟眾多,各懐私意,爭論不決,遂有終身不殯其親者。噫!為人父母者,每以子多為幸。今若此,則是不若少子者,無房分之爭,得歸全於土,而免久暴之患矣!是故求地惟當辨眞偽,不可拘泥公位。地誠眞美,而於公位或有不齊,此亦付之子孫緣,不可挾私而久暴其親,亦不可信邪師之言,妄有作為而反壞其地。且欲房分之均,不可拘於一穴,宜別求一穴以補襯之,則得均矣。楊公雲“豈可一墳分公位,必取眾墳叅互議”是也。大抵公位之說,只可置之勿論。蔡文節公雲:“今人動爭公位之說,以致久不葬親,何所見之謬耶!造化者自區處,豈伊人力所能巧計?地不可不擇,當使亡魂安處。至於自求多福,乃在地理以外,非可以徇私為心。纔有私心,其計必左。世人以此誤自己,誤子孫者甚多。及不如意,從而遷徙,愈更愈錯,非地誤人,用心之誤也。”程子曰:“不以奉親為計,而專以利後為謀,非孝子安厝之用心。”誠為至論。故人子但以安親為念可也。若曰期生人之受蔭,冀富貴於將來,但末務耳。況有葬後沙水變易,而公位之說亦多不驗。為人子者,須知大義,豈可專泥於茲乎。

六不可輕易改葬
孔子曰:“古者不修墓。”非不修墓也,蓋必誠必信已。當葬時而豫為一成不動之計,其慎重尚如此,況舉既葬之親而欲改遷之,何可以慎重不如是乎?今之人有輕信人言,或為富貴而動其念,或為禍患而惕其衷,往往易於改葬,彼其事得已耶?抑不得已耶?如其不得已,而有水蟻及他患也,改之無不可也。然亦有為野師所惑,誤改吉地者,令親體不免暴露,吾恐仁人孝子當不止其顙之有泚矣。《青烏經》雲:“凡地有五不祥者可改:一塚無故自陷;二塚上草木枯死;三塚有淫亂風聲,少亡孤寡;四男女忤逆顛狂,刼害刑傷瘟火;五人口死絕,家產耗散,官訟不息。改之。如見三祥瑞則勿改:一見生龜蛇生氣物;二見紫藤交結棺木;三有水珠玸色如乳溫暖,或有氣如霧,穴中乾燥無水蟻,並吉。”甚哉,有味乎其言之也!予茲推廣其意,特立五戒:曰人丁蕃衍者不遷,年代深遠者不遷,無五不祥者不遷,不犯五患者不遷程子曰:“須使他日不為道路,不為城郭,不為溝池窰竈,不為貴勢所奪,不為耕犂所及,家道平康者不遷。誠欲其人之慎之也。雖然,禮有改葬之服緦麻,曆頒啟攢之日,古人亦未嘗不遷。如不得已,須得明師再三商確。大抵地無全美,只當察其輕重緩急。如有財無人,須求溫煖之穴;有人無財,宜尋得水之地。審有其地果勝舊墳,然後議遷。如舊墳無大禍患,可以平穩,則當別求吉地接福於後,未為不可,奚必於改葬哉!是故“慎之”一字,改葬者所當繹思也。

七不可專意圖大
求地須辨眞偽,不必拘大小。若龍穴眞的,縱力量輕,猶能發越。徒慕大地,而不能辨眞偽,葬於假穴之中,是置親體於水泉蟻穴,求福得禍,顧何益哉!蓋大地難識,且有鬼神司之,不可強求。往往圖大地者,雖小地亦不得,而竟被假地所誤。彼蓋不知安穩小地,在在有之,易於求索。況小地既眞,數穴併力,亦能致大。楊筠松雲:“大地難得小易求,積累不已成山邱,眾墳合力卻成大,人說小地生公侯。”又雲:“是眞不必問大小,積小成大最為好。”又雲:“圖大不得且思次,此事當與智者議。”旨哉言乎!人子求地,且知辨眞偽,慎毋為圖大所惑。

八不可不觀古格
夫地理之學,有道眼,有法眼。道眼生知,不可尚矣。所謂法眼者,必從師授,徧觀名墓,何為而吉,何為而凶,龍穴何為而入格,砂水何為而合局,一一檢點,以之為法,故曰法眼。卜氏雲:“追尋仙跡,看格尤勝看書。”楊氏雲:“勸君且去覆舊墳,勝讀十卷撼龍文。”又曰:“見格多時心易曉,見多勝耳千回聞。”又雲“若不看格信人說,俗師不曉能惑人”是也。故將欲營宅兆,必須先去多觀仙跡名墓,以彼為法,則庶幾心目有主,不被假地所惑,誠一緊要事也。為人子者,當念厝親是平生第一大事,上為親體安寧之謀,下保子孫久遠之計,而不可憚其登渉之勞也。
九不可不擇良師
曾葛谿曰:“求地必先擇良師,師非其人,為害不淺。”誠哉言也!蓋得地非難,得師為難。得其師,不患不得其地。苟師非其人,毀瓦畫墁,雖有美地,而或扡失其穴;雖得美穴,而或葬乖其法,況欲其尋地乎?故擇師又為求地之先務也。然地學之師亦難矣哉,非通儒不能窮理格物以致其知,非眞授受不識榘矱微妙以盡其奧。通儒術,得傳授,苟蔑其德,吾恐指鹿為馬,誑鳥為鸞,而為害尤甚。是故備斯三者,然後始為良師。雖然,師固不可不擇,擇而得其人,又須謁誠以感之,故曰取人以身。

十不可不修陰德
蔡文節公曰:“積德為求地之本也。凡人欲為子孫永遠計者,當以公心處世,方便行事。一念合理,百神歸向,擇地論穴又其次也。不然,吾德之不脩,而徒責効於祖宗父母之遺骨,朝移夕改,愈更愈謬,其悖逆不孝之罪,適足以取誅譴於造物,顧何益哉!”吳文正公曰:“嘗見人家求得吉地,而後不蒙其福,反見凶禍者,何哉?若非立穴之誤,便是立向之差。又有掘鑿大過,傷龍傷穴,變吉成凶。又有已得吉地,又得明師,而乃固執己見,移穴易向。相地者惟務承順,不復執術,遂至防誤。又或術者憸心詭行,不肯盡術。又有既得吉地,葬之不差,而子孫輕信人言,輒遷改,他姓得之,因以獲福。凡此未必盡皆術者之過,往往冥冥中有使然者,由不積德之故也。不積德而求地,譬之不耕而求穫,寧有是理哉!”按:二公所論切當。蓋欲陰地好,先要心地好。先大父存耕公嘗勸人不可以勢力營風水,因作詩雲: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牛眠鶴舉獲奇遇,只存方寸地中求詩見《存耕稿》。鄉達松軒葉先生以之為名言。又宋謙父詩曰:世人盡知穴在山,豈知穴在方寸間。好山好水世不欠,尚非其人尋不見。我見富貴人家墳,往往葬時皆貧賤。迨其富貴力可求,人事極時天理變。故得吉地,必有德可以膺福,然後神以吉地畀之。神之俾以吉地,即天之報善故也。欲求吉地,為祖父宅兆,俾先人之體魄安而後世之榮盛不替者,當先積德以端其本焉。或曰:求地必本於德,則亦修德而已,擇地之術,又焉用哉?予曰:擇地以藏親為計。人子之於親也,固當無所不用其極。苟慮夫親魄之安危,則豈容不慎重而廣擇之哉!修德以竢天,擇地以盡人,並行而不悖,仁人孝子之為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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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200 (by 五術先生) | 理由: 此篇是很好的文章喔


地理之法實與命、氣數相符蓋地有。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7-10 01:12 |
jyeyean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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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得真好!頂!


獻花 x1 回到頂端 [2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10-12-20 2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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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jyeyean317 於 2010-12-20 21:39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說得真好!頂!
表情謝謝 支持才有動力發帖 !


地理之法實與命、氣數相符蓋地有。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12-20 2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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