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543 个阅读者
观星资讯》 观星气象 | 全天星图及月相 | 即时影像 | 每月星象 | 台北星空 | 晴天钟 | 亲子观星会
04:00 ~ 4:30 资料库备份中,需等较久的时间,请耐心等候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panna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2 鲜花 x8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转贴] 探索宇宙诞生奥秘 大型强子对撞机九月启动
探索宇宙诞生奥秘 大型强子对撞机九月启动

更新日期:2008/08/08 04:12

(中央社记者周盈成日内瓦七日专电)

欧洲粒子物理研究中心 (CERN)今天宣布,大型强子对撞机 (LHC)将在九月十日开始运转,准备迎接有史以来人为的最高能量粒子对撞,为人类解开宇宙诞生奥秘。


  LHC的预计启动时间曾一延再延。在CERN今天发布的新闻稿中,LHC计画负责人艾万斯说:「我们已经到马拉松最后的冲刺了。」


  在日内瓦郊区瑞士与法国边界地下的二十七公里长环形隧道中,这具加速器将会把质子或铅离子在真空管道内加速到接近光速,让它们在四具侦测器内迎面对撞,科学家藉以侦测撞出来的更小粒子。    这么做的目的,包括找出当前物理学标准模型中据推测存在、但未曾被真正观测到的「希格斯粒子」,以及模拟造成宇宙诞生的「大爆炸」,了解构成宇宙大部分但人类未知的「暗物质」。


  CERN指出,要启动这具世界最强大的粒子加速器,「可不是像按个开关那样简单」。首先是降温,到七月底为止,整个系统已差不多降到运转时所需的摄氏零下二百七十一度,接近绝对零度的低温。接着是一千六百个超导磁铁的测试和个别及整体动力提供。


  下一阶段是调校LHC和超级质子同步加速器 (SPS)间的同步运作。在整套系统中,粒子是先从较小的加速器出发,逐次提高能量,最后才进入最大的LHC,而SPS就是LHC的前一站。


  CERN指出,这两个机器之间的时间配合,要达到比十亿分之一秒还短暂的精确度,本周末要进行第一次测试;接下来的测试会持续进行到九月,确保系统有能力把质子加速到带有五兆电子伏特的能量。


  当质子流的绕行稳定后,就可以进行对撞。但由于质子的体积太小、速度太快,并非一开始运转就必定有对撞发生,还需逐次调校提高精准度。


  LHC的六项实验有来自四十多国的科学团队共同投入,包括台湾。其中规模最大、研究层面最广的ATLAS和CMS两项实验,中央研究院物理学研究所参与前者,中央大学和台湾大学物理所参与后者。


  此外,LHC全球网格计画第一层(Tier 1)的亚洲中心就设在中研院。网格是新一代超高效能的全球资讯网,可共用全球电脑计算资源,CERN为了处理LHC运作后的庞大资料量而建立这个系统。970807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 | Posted:2008-08-16 21:48 |
rockice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CERN指出,这两个机器之间的时间配合,要达到比十亿分之一秒还短暂的精确度

如果系统转换时间有误差 使SPS 中的粒子撞到别的东西 不知道会产生什么奇怪的东西或现象
呵呵呵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8-09-04 23:36 |
AITY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其实这实验在台湾一直都不太受到重视,
在国外已经在社会上引起争议多年,
甚至我在某部电影(真的忘记它叫什么了) 表情
的开头就是以这实验所引发的街头抗议做开始,
至于一楼大大所提的,如果miss了,会怎样?
科学家一直说不会有问题,但若真的有状况,最糟的可能性,可能是人类自己造出了一个黑洞,进而将地球吞噬,然后...大家byebye 表情


    前途光明
            没有出路

                      ----玻璃窗里的苍蝇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09-18 00:52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21606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