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5097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
推文 x 鲜花 x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版主评分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1
[考情资讯] 公务人员任用法修正案立院通过了~~~~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30 (by 霞客) | 理由:


献花 x1 回到顶端 [楼 主] | Posted:2007-12-25 23:20 |
nacre1000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所以初等考时是要已新修正的任用法答题吗?


只要方向对了,总有一天会抵达。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7-12-26 09:05 |
lovelydebbie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高考三级就直接是荐任了......以前考上的人有点亏耶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7-12-26 09:16 |
ze2900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5 鲜花 x18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nacre1000于2007-12-26 09:05发表的 :
所以初等考时是要已新修正的任用法答题吗?

没错喔!初等要以新法作答!


别让自己太完美
给自己20%缺点
别让自己太执着
给自己20%随风漂流 . .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7-12-26 09:21 |
cataone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鲜花 x2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请问~这些是不是还要等总统公布?还是上列全数修正条文确定修正施行了?

对了~全国法规资料库的法规动态、条文怎都还没更新呐?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7-12-26 14:00 |
m9300913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9 鲜花 x5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再请问一下,若新法修正公布后,但还未施行,考试会出吗?
像民法的第982条


「舜何人也?予何人也?有为者亦若是。」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7-12-26 19:50 |
jcll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6 鲜花 x12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高三本来考上就是荐任阿
要四个月之后才算考试及格
考试及格前还是五本五

这法嘴炮扁还忙着四处打嘴炮 鞭尸死人~~~ 表情
还没公布啦....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 楼] From:台湾固网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07-12-26 21:07 |
cb2556525565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表情 表情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7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8-01-30 06:35 |
jutty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3 鲜花 x24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感谢大大的分享喔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8 楼] From:台湾中华 | Posted:2008-07-28 23:35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7572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