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3046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ryback22 会员卡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4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版主评分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以台湾名义加入联合国
之前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的主席游锡堃先生,以台湾名义加入联合国的提案申请公投
然而被行政院公投审议委员会以12比8之票数以予驳回,后来因为不服
原处分向行政院诉愿审议委员会提起诉愿,在今天行政诉愿审议委员会
依诉愿法81条1项作出撤销原处分并迳为认定符合公民投票之提案。

我想说的是行政院诉愿审议委员会可以受理吗?当初公投审议委员会
在审查这个案子时本身是经过听证所作出来行政处分,然而依照行政
程序法108、109条经听证所作行政处分,其行政救济程序,免除诉愿
及其先行程序。这个案子并不在诉愿的范围内,因此诉愿委员会没有权
限受理此案。照说来讲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应该直接依照行政诉讼法4条提起撤锁诉讼。

今天诉愿审议委员会举行言词辩论后进行审议,决议是说公投审议委
员会只能作出形式上的审查而不能作实质上的审查,也就是说除了对
预算、租税、投资、薪俸、人事事项等不得作为提案者,有实质认定
的权限外,对符合全国性公投事项的分类(重大政策之创制),不得
做实质认定,公审会原本的认定,属违法认定。

这跟之前的公投讨党产的案子也都是诉愿审议委员会所作出来决定一样
只不过更奇怪的是当初行政院的公投审议委员会完全没有委员,游锡堃
先生去申请公投,经过依法申请超过二个月未答覆直接迳向提出诉愿
结果诉愿审议委员会依诉愿法81条作出决定,核准公投,游锡堃所提的
是依诉愿法2条所提出来是课予义务诉愿,既然所提是课予义务诉愿,诉
愿审议委员会根本无权限作成行政处分给诉愿人,必须依照诉愿法82条
应指定相当期间,命应作为之机关速为一定之处分。然而在公投审议委
员会在诉愿决定的前一天已作出驳回之处分,诉愿审议委员也应受理诉
愿机关未为前项决定前,应作为之机关已为行政处分者,受理诉愿机关
应认诉愿为无理由,以决定驳回之。总而言之诉愿审议委员会无权作出
行政处分而必须命原处分机关为一定之处分。

诉愿是最没用的本身也属于行政权的一环,其由是碰到政治性的案件
最后还是要社会的最后一道防线也就是司法权来解决。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30 (by 霞客) | 理由: 最近狗屁倒灶的事难道会少吗? EX...议员关说酒驾 结果罚警员? 不然就是小妹妹12点逛夜市 被强制带去警局做笔录再不然就明明很有问题的立委要花一千万去看潜艇.还大言不惭的批评报料者 践踏同志...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和信超媒体宽带网 | Posted:2007-07-13 02:13 |
jcll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6 鲜花 x12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这是一项自high的东西
先不论根本没机会加入
重点是 加入一点好处都没有

至于啥鬼委员会? 得了吧~~只不过是为政治服务的工具罢了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固网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07-07-13 03:06 |
qwer999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3 鲜花 x21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政客就是会骗选票 看不到这些恶质人的报应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宽频网 | Posted:2007-07-13 07:04 |
霞客 手机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知名人士
级别: 知名人士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2 鲜花 x102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加不加联合国 跟你叫啥名字没关系好吗?
又是一个 笨蛋!问题不在这边的最好典范....

能不能加 在于你旁边的邻居 是不是中国有关


尘与土. 云和月.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亚太线上网络 | Posted:2007-07-13 08:52 |
ryback22 会员卡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4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如果是办公投是无所谓
问题有人喜欢准备把公投跟大选绑在一起
偏偏之前还未要选举时不提等要选举时再来提公投(在动机上是否很明显)

今天假设公投不跟大选绑在一起,单独办的话公投是不可能会通过
投票率也不可能会超过百分之五十,更不用去提后面的有效票是否过半数

公投之所以想要跟大选绑在一起,最主要还是拉高公投的投票率
因为各位去投票时一方面会领选举票另一张是领公投票。

这也难怪之前某人打算要修改公投法通过的门槛XD,改成有效票为总数的1/4既为通过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和信超媒体宽带网 | Posted:2007-07-13 11:17 |
ryback22 会员卡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4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以这两次的公投案子来看

很明显的政治凌架于法律之上

有时侯我觉得为了选票废弃掉自己的本质学能是一件很可耻的事

希望各位考上公务员之后能遵守依法行政原则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和信超媒体宽带网 | Posted:2007-07-13 11:25 |
terry8899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3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滥政府,甚么拼经济,拼到去入联公投..
死骗子陈水扁..


[iframe]http://www.phpwind.net[/iframe]

只喜欢天秤女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 楼] From:台湾TWNIC-TW | Posted:2007-09-12 19:04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2481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