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243 个阅读者
命理服务》 数位论命馆 | 免费排盘 | 星侨易学 | 五术书籍 | 线上论命 | 影音论命 | 八字命书 | 星座分析 | 孔明神数 | 周公解梦 | fackbook 粉丝专页 |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zzdzz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问命] 给蔡名哲老师抱歉洗版了请在看看
【星侨】  八 字 命 盘  【星侨】
 阳女
公元1982

姓名 :
 星期一
民国71 7197
农历71 529
主 星
劫财
偏财
命主
正财

四 柱
壬戌
丁未
癸卯
丙辰

 
 

副 星
正官
偏印
偏财
七杀
偏财
食神
食神
 
 
正官
食神
比肩

5
15
25
35
45
55
65
75
85

大运

出生后310个月又0天上大运
星侨易学软体 Copyright (C) 1983 - 2024
(0.032 秒)

【问题】其他

不好意思因为威望不够不能直接用覆的来问问题所以就再开一版,抱歉洗版了

蔡名哲老师您好谢谢你和各位老师帮我解答
1.此造为正财格局,喜用金水,忌火土.
2.毋戒行者版主说得极是,37岁以前不宜创业投资.辛亥大运37岁以后,亥卯未木局破土,辛金发水源,财官为己用,一切呈祥,这10年为一生高峰期,再下去均为吉祥运,晚景较为虚弱.
3.婚姻宜晚,2007丁亥异性缘,但正缘2010庚寅(妻子同来,双喜临门)
4.健康上,肾脏系统虚弱(糖尿病,尿毒症,扁桃腺炎,膀胱,三焦等
5.个性
优点a.对任何事物,时常有泰然的态度,对上下都有慈悲心,有义侠宽大的风格气度,人很忠心,不会背叛人,富有同情心,对父母子女很有爱心.
缺点a.做事常无头无尾,做事不专心,往往半途而废b.思虑太多.反而常会忧心常对自己决断之事后悔.



优缺点真的还蛮准的,不过我要怎样把缺点改掉呢?最近有在看波若波罗蜜多心经,有时候总是觉得自已是不是想太多了,不过心经还是还没背下来,呵~~
您说的三十七岁以前不能投资然后有十年是高峰期,高峰期是三十七岁后吗?还是二十七岁到三十七岁呢?然后喜用金水,忌火土,这个是什么意思呢?事业方面吗?还是所有的方面呢?这个有点不太懂,因为本身是厨师的行业....

谢谢老师们的解答,可否再为我解答我的疑问,谢谢你。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欧洲 | Posted:2007-01-08 03:50 |
selrahc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4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此造格局不错,但行运上有点周折。是以过往行运上仅1990-1993最佳,富裕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赞助非广告:

            http://www.doctorcher.com/
            http://mybeautybrow.com/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7-01-08 10:54 |
蔡名哲 会员卡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社区建设奖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3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1.确是自己想太多了,"心经"那么短,还背不起来,就是应验了命理暗,示阁下毅力不够啊!针对缺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心灵自在,心安理得,天命已定,知足常乐,那怕命歹,忠心持世,必有后福.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巴西圣保罗 | Posted:2007-01-08 11:52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86325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