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6083 个阅读者
命理服务》 数位论命馆 | 免费排盘 | 星侨易学 | 五术书籍 | 线上论命 | 影音论命 | 八字命书 | 星座分析 | 孔明神数 | 周公解梦 | fackbook 粉丝专页 |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新好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5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服用中药的禁忌
服用中药之忌口
一般禁忌:冰、西瓜、白萝卜、空心菜、南
      瓜、竹笋、糯米、辣椒、鸭肉。
特别禁忌:服用西药或茶要间隔二小时在服。
(1)肺 病:忌茄子、酒、烟。
(2)心脏病:忌油腻食物、动物性脂肪。
(3)高血压:忌烟酒、油腻重盐食物、情绪
      激动、沐浴高温。
(4)肝 病:忌芹菜、动物内脏、油腻食物、
      酒。
(5)肾 病:忌鸡、鸭脚、过咸食物、酒。
(6)失 眠:忌过时肉品、动物内脏、过燥
      食物。
(7)中 风:忌虾、高胆固醇食物。
(8)皮肤病:忌酒、牛乳、鸭蛋、竹笋、香
      菇、花生、芒果、海鲜类。
(9)风湿病:豆类、动物内脏、蛋、肥肉、
      油炸类、香蕉、木瓜。
(10)骨折治愈后及筋骨酸痛:忌香焦、竹笋。
(11)胃 病:忌香蕉、油炸物。
(12)面疱、青春痘:忌猪脚、猪耳、过燥食
      物、油炸物。
(13)减肥:忌米、面粉、糖份量高食物、蛋
      糕、白色蔬菜、高糖份水果饮料。




  ~好元气健康广场~
    ~现代化中药店~

http://a866561.myweb.hinet.net/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10-31 13:35 |
hong99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时常吃中药,收藏起来参考,
感谢大大分享好知识。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 | Posted:2005-11-01 08:48 |
i1012347 手机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头衔:教育是良心的事业...  教育是良心的事业...
版主
级别: 版主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版区: (限)限级游动漫
推文 x480 鲜花 x389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中药汤剂不宜过夜服用
资料来源

  有些人煎煮中药,喜欢把药液分成几次吃,当天服不完,就留到次日服,从医疗卫生角度来看,这样做是不好的。

  中药里含有淀粉、糖类、蛋白质、维生素、挥发油、氨基酸和各种酶、微量元素等多种成分,煎煮时这些成分大部分溶解在汤药汁里。一般服法是趁温热时先服一半,4~6小时后再服一半。
如果过夜服用或存放过久,不但药效降低,而且会因空气、温度、时间和细菌污染等因素的影响,使药液中的酶分解减效,细菌繁殖滋生,淀粉、糖类营养等成分发酵水解,以致药液发馊变质,服用后对人体健康不利。


吞食天地2
kof 10th
kof2003

<!-- BEGIN 数位男女个人地图 - bbs-mychat.com - v001 -->
<div><iframe frameborder="0" width="500" height="400" src="http://bbs-mychat.com/map.php?uid=26923&plugin=1&width=500&height=400" marginheight="2" marginwidth="2" scrolling="auto" allowtransparency="yes" name="mychatmap" id="mychatmap"></iframe></div>
<!-- END 数位男女个人地图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6-07-15 13:58 |
yann00628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34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这篇文章写的真是贴切~并非每种中药都合适我们的体质.要用前最好事先征询中医师的意见再服用....


~是不是来朵 支持鼓励~谢谢^^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7-19 13:11 |
gmop159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感谢你贴出宝贵的分享
表情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8-07-30 20:43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9814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