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oabearoa于2004-11-25 09:26发表的 《转贴》遗憾: 有对老夫妻年逾五十,经济条件不错,理当是安享退休生活的时候,却相偕到律师那儿要办离婚。原因是自从结婚以来,两人争吵不断,老是意见不合,个性上又南辕北辙十分不和谐,二十多年的婚姻生活,要不是为了孩子着想,早就劳燕纷飞了。 好不容易总算盼到孩子们成年,再不需要父母操心,为了让彼此在晚年能自由的生活,不用再忍受那么多无谓的争吵,决定办离婚。这一刻在律师面前,让律师也面有难色,律师费都有点不好意思收了,于是他提议办完手续后,三人一起吃顿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