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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球][討論] 國際桌球的規則
桌球
1.阻擋 對方擊球後,球尚未觸及本方檯區,亦未越過其端線,而觸及本 方球或其穿帶的任何物品,稱為阻擋。 註釋:在對方擊球後,球沒有落在己方檯區,縱使已越過比賽檯面,若球員在端線或其延至線內觸球,均屬阻擋。 2.警告 在一場雙打比賽中,裁判員對其中一名球員的發球合法性有懷疑,作出警告後,若該對球員任何一人在同一場比賽的發球合法性再受到懷疑,裁判員毋須警告,應判對方得分。 3.地板 地板表面不得光滑及不準使用陶瓷磚塊。 4. 廣告 地面上的廣告可使用黑色。 5. 暫停 在團體賽或單項賽事中,方球員在一場比賽中均可享有一分鐘的暫停時間,暫停可以由球員本人,項賽事的指定教練或團體賽的隊長/教練提出。 備註:a.團體賽的每一個別場次,均可要求一次暫停。 b.球員/教練/隊長可於一個回合結束時清晰叫「暫停」,同時以「T」字手號表示,判員收到有關訊息,示意一分鐘的暫停。 c.在「暫停」期間,球員返回圍板旁接受場外指導或歇息,必須將球拍放在球檯上。 d.局與局之間的兩分鐘休息仍保持不變。 6. 不君子行為 球員在沒有知會裁判的情況下更換球拍將按照違反紀律程序處理,被判罰分,若再犯者,可被取消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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