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 sierfa 於 2010-07-01 08:54 發表的 :
1.未了未遂---甲要殺乙(殺人罪是結果犯),但甲向乙揮兩刀(已著手),一刀削中外套,一刀削掉頭髮 (這兩個行為都不是殺人罪必要實行行為,必要行為就是要人死),惟路人見義勇為,甲棄刀逃跑.
既了未遂---甲要殺乙(殺人罪是結果犯),但甲向乙胸口刺入一刀(乙著手且有必要行為),甲親眼看見乙倒臥血泊中,微笑離去. 但未料路過一位名中醫,立刻封脈止血,送醫倖免於死.
(若沒此中醫的障礙,乙就穩死了,甲一定殺人罪構成要件全部該當)
→小的的看法:
(1)未了未遂是未完成必要實行行為,且都必須有己意中止;而既了未遂是已完成實行行為,但未發生結果。
所以例1:甲向乙揮兩刀應該是實行殺人罪必要實行行為,且已實行殺人必要行為。但因未完成且己意中止。所以是未了未遂。
例2:同大大解釋。
2.我在google搜尋有關印象理論的文章:結果是有認為印象理論或稱「主客觀未遂理論」,是兼採「主觀未遂理論與客觀未遂理論之見解」而成,或謂「以主觀理論為主,客觀理論為輔」。沒有搜尋到認為印象論即是主觀未遂論之說法。
是否請大大指導印象論即是主觀未遂論之說法,何處有相關文獻可以參考。
謝謝大大的指導~~
恩~~我記得沒錯的話映像理論:是以客觀一般去判斷行為人主觀犯意
至於T大而援引黃榮堅老師的見解:用德國刑法的角度->不能未遂要罰
(肚子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