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尚未
登入
注册
忘记密码
搜寻
赞助
赞助本站
数位公仔
纪念T恤
纪念马克杯
广告
刊登广告
广告价格
线上申请刊登
用雅币刊登
免费刊登
目前客户
简讯
简讯说明
购买金币
发送简讯
预约简讯
发送记录
好友通讯
罐头简讯
论命
数位论命馆
免费排盘工具
葫芦墩 优生造命
葫芦墩 八字命书
影音论命(葫芦墩)
影音占卜(葫芦墩)
购买金币
星座分析
孔明神数
周公解梦
星侨线上论命
娱乐
影 像 行 脚
数 位 造 型
数 位 画 廊
心 情 日 记
公 益 彩 券
送生日蛋糕
俄罗斯方块
四 川 省
猜 数 字
比 大 小
泡 泡 龙
许 愿 池
万 年 历
经 期 计 算
体 重 测 量
音 乐 点 播
卫 星 地 图
时间戳字幕
男女聊天室
求助
论坛守则
会员等级
会员权限
语法教学
常见问题
最新活动
打工赚雅币
首页
新版首页(全页)
传统首页(全页)
新版首页(选单)
传统首页(选单)
MyChat 数位男女
命理风水
15
星侨五术软体
4
葫芦墩命理网
5
命理问答
9
四柱八字
1
紫微斗数
1
姓名学
手面相
易经占卜
1
风水研讨
1
择日&三式
1
西洋占星
无视论塔罗牌
10
修行&武术
1
中医研讨
五术哈啦
1
电脑资讯
13
硬体讨论
5
超频 & 开箱
3
数位生活
2
PDA 讨论
手机讨论区
软体推荐
2
软体讨论
6
Apple 讨论
1
Unix-like
网路&防毒
2
程式设计
网站架设
4
电脑教学资源
生活休闲
14
休闲哈啦
7
感情世界
2
上班一族
5
国考&法律
7
生活医学
4
运动体育
1
单车讨论
1
钓鱼讨论
6
旅游讨论
4
天文观星
3
摄影分享
8
图片分享
4
数位影视
2
笑话集锦
3
兴趣嗜好
13
文学散文
7
绘图艺术
1
布袋戏
3
动漫画讨论
3
美食天地
6
理财专区
心理测验
1
汽、机车
3
宠物园地
模型&手工艺
4
花卉园艺
魔术方块
独轮车专区
电玩游戏
13
游戏欢乐包
4
CS讨论
8
Steam
3
MineCraft
2
东方Project
英雄联盟LOL
1
单机游戏
2
WebGame
3
线上游戏1
6
线上游戏2
5
电视游乐器
1
掌上型游戏
2
模拟器游戏
1
工商服务
6
虚拟城市
7
好康分享
新品贩售
二手拍卖
1
租屋&找屋
工商建议区
1
站务专区
10
最新活动
活动成果
数位造型
心情日记
个人图库
新人报到练习
论坛问题建议
1
荣会及电子报讨论
-最近版区-
-最近浏览-
»
生活休闲
休闲哈啦
感情世界
上班一族
国考&法律
生活医学
运动体育
单车讨论
钓鱼讨论
旅游讨论
天文观星
摄影分享
图片分享
数位影视
笑话集锦
»
国考&法律
法律讨论
文苑计划
资料分享
国考精华区
考取&现职甘苦谈
解惑专区
»
解惑专区
»
[法学大意]98年地特五等法学大意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3793
个阅读者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elthine
级别:
小人物
x0
x7
分享:
▼
x
0
[法学大意]98年地特五等法学大意
Q43. 关于买卖契约之叙述,下列何者错误?
A)双务契约 B)诺成契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x
0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
2010-01-06 15:09 |
breeze102
级别:
小人物
x1
x48
分享:
▲
▼
Q43. 关于买卖契约之叙述,下列何者错误?
A)双务契约 B)诺成契约 C)买卖契约之标的限于物,不包含权利 D)为典型之有偿契约
此题答案是(C)
为什么呢?权利可以买卖吗?
→假设甲与乙签订契约购买房屋一栋,契约的标的即为"房屋所有权"的移转登记,乙负有交付房屋并移转该房屋所有权予甲的义务,而甲则有支付价金的义务
~个人浅见,不知是否正确,就请高手详解啰!!~
[ 此文章被breeze102在2010-01-06 20:06重新编辑 ]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100 (by tenpage) | 理由:
TKS
x
1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
2010-01-06 19:56 |
alexshen
级别:
路人甲
x0
x0
分享:
▲
▼
许杉老师的解答~~
权利亦可买卖
x
0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
2010-01-06 22:19 |
tom938
级别:
小人物
x0
x56
分享:
▲
▼
称买卖者,谓当事人约定一方移转财产权于他方,他方支付价金之契约。
当事人就标的物及其价金互相同意时,买卖契约即为成立。
条文上面标的物并没限定一定要物品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100 (by tenpage) | 理由:
TKS
x
1
[3 楼]
From:台湾远传电信 |
Posted:
2010-01-07 00:43 |
peler
级别:
小人物
x0
x14
分享:
▲
▼
民法第 377 条 以权利为买卖之标的,如出卖人因其权利而得占有一定之物者,准用前四
条之规定。
足见权利是可以买卖的。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100 (by tenpage) | 理由:
TKS
x
1
[4 楼]
From:台湾凯擘 |
Posted:
2010-01-07 10:28 |
sudehui
级别:
初露锋芒
x1
x398
分享:
▲
Q43. 关于买卖契约之叙述,下列何者错误?
A)双务契约 B)诺成契约 C)买卖契约之标的限于物,不包含权利 D)为典型之有偿契约
此题答案是(C)
为什么呢?权利可以买卖吗?
补充说明:
买卖的标的,物(物权)、准物权(如渔业权、矿业开采权等)、无体财产权(如着作权、专利权等)三大类!
准物权与无体财产权,皆属于权利部份,然其依然可以买卖!
「通过理想家庭,实现世界和平」
「天下一家,和平从你我开始」
【完全侍奉弥赛亚,建设地上天国】
统一教敬上
x
1
[5 楼]
From:台湾中华 |
Posted:
2010-01-27 15:14 |
MyChat 数位男女
»
解惑专区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3233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