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163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upside 手机 葫芦墩家族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头衔:反病毒 反诈骗 反虐犬   反病毒 反诈骗 反虐犬  
版主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全球最多恶意活动ISP 中华电信上榜
全球最多恶意活动ISP 中华电信上榜
根据资讯安全软体大厂赛门铁克今(10)日发表的资安研究报告,本地电信龙头业者中华电信,登上全球最多恶意活动ISP排行榜的第七名,在亚太区仅次于排名第二的中国网通。

赛门铁克今日发表2007下半年全球网路安全威胁研究报告,在新增的「ISP内的恶意活动」统计项目中,台湾的中华电信以囊括全球3%的恶意活动登上第七名,次于义大利的Telecom Italia(6%)、中国网通(4%)、西班牙的Telefonica(3%)、土耳其的Turk Telekom(3%)、德国Deutsche Telekom(3%),以及波兰的Telekomunikacja Polska(3%);排名八到十的则是美国的Verizon(2%)、西班牙的Ibernet Telematica(2%),以及美国的Time Warner(2%)。

发表该项研究的赛门铁克资深技术顾问庄添发表示,所谓的ISP恶意活动排行榜,是将全球所有ISP网域内采计到的各种恶意活动,如僵尸网路、病毒木马散布、钓鱼网站等,依其发生的IP位置之ISP为准加总统计后,所得出的排名。

庄添发强调,业者上榜不代表其所提供的网际网路连线就较不安全,但却反映出有较多使用者透过这些ISP发动攻击,或是成为网路恶意活动的受害者。

用户数与规模都未及海外大规模电信业者的中华电信,竟在此不太光彩的排名登上全球第七,中华电信数据通信分公司资安办公室主任吴怡芳表示,国人资安意识不足,网路恶意活动在亚太区密度也不低,会上榜并不太意外,呼吁用户更重视网路安全。

「的确有很多用户遭受攻击后沦为僵尸网路、钓鱼网站,或是网页被人挂上木马程式,但我们没有权力关闭他们的连线,」吴怡芳说。

她表示,其实自今年一月起,该公司主动监控并发现网路被骇客用来进行恶意活动的客户,至少就超过一千家,「我们也派员一一主动联络提醒用户改善,但事后确实有处理的还不到10%,」吴怡芳说。

身为国内电信业龙头,吴怡芳说中华电信一直都有专人主动监控网路状况,但限于法令并无授权ISP业者主动中断客户端恶意行为连线的情况下,「我们能做的也只是通知,客户要不要处理,我们无能为力,」她说。

对于可能缺乏专业能力的用户,吴怡芳说,中华电信近年来堆动的机房端入侵侦测防护(IPS)、安全上网等服务,目的就是让用户可增加一层保障,但她亦坦言,愿意主动掏钱的用户不算多。

庄添发则提醒,在宽频网路日渐普及的情况下,等于也给攻击者开了一条高速公路,越大型、用户越多、宽频品质越稳的ISP,反而让骇客的攻击更有效率,宽频用户的资安意识也更应加强。

资料来源:ZDNet Taiwan
原文出处:http://www.zdnet.com.tw/news/software/0,2000085678,20128600,00.htm



爸爸 你一路好走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 | Posted:2008-04-11 15:26 |
yuan2626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中华电信真的很糟糕
其实很多国外的MAIL SERVER都会将台湾的IP挡掉
原因是因为中华电寄太多垃圾信出去(应该是USER寄的,但是我觉得应该要管控)
希望中华电能多改进...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04-11 23:23 |
BrianFan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鲜花 x1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多看多听可以使受伤程度降低!
不然就是什么都不知道这样也不错!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新世纪 | Posted:2008-06-02 15:29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108234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