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007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awaterr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知名人士
级别: 知名人士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小品] 转贴-【生命中注定的另一瓣贝壳】
在感情上,当你想征服对方的时候,实际上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被对方征服了。

首先是对方对你的吸引,然后才是你征服对方的欲望。

恋人之间,宜小别,不宜长别;朋友之间,宜长别,不宜小别。

爱情是自私的,因为自私就容易产生嫉妒,不论是男人还是女人,有一点嫉妒心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若嫉妒心太强,不是使自己变得可怜,便是使自己变得可笑。

男人为痛苦流泪说不上刚强,男人若为幸福流泪,却显得侠骨柔肠。

过早恋爱或过迟恋爱都不太好。

太早恋爱,因为不懂得爱,往往糟蹋了爱;太迟恋爱,则会影响爱的纯洁度。

异性之间,恋人比朋友容易反目,这是恋爱关系不如朋友关系的地方;

朋友没有恋人亲近,这是朋友关系不如恋人关系的地方。

如果爱上,就不要轻易放过机会。

莽撞,可能使你后悔一阵子;怯懦,却可能使你一辈子后悔。

没有经历过爱情的人生是不完整的,没有经历过痛苦的爱情是不深刻的。

爱情使人生丰富,痛苦使爱情升华。

有一句俗话说:男人追女人隔座山,女人追男人隔层纱。

尽管如此,实际生活中男人往往能追到他喜欢的女人,女人却常常得不到她喜欢的男人。

原因是﹕男人不怕翻山越岭,女人却怕伤了手指头。

初恋,不一定能够成功,却是幸福的;婚姻,已是一种成功,却不一定幸福。

难忘初恋,珍重婚姻。



好男人都是别人的男朋友,如果你有这种症状,永远觉得别人的总是比较好,

而自己缺乏探险的勇气,那么,出社会时你也很容易会发现,好男人总是别人的老公。

所谓:亲爱的,别人的....

你在寻找什么样的人?这个问题很简单。

你在寻找一个你喜欢的人,而人的喜欢是很直觉的,

如果你想跟这个人来往,跟他来往一段时间后,在心情上觉得很舒适,那么他就是一个你喜欢的人。

每个人喜欢的人都不一样。问你自己,不要问别人。

不要像对媒婆开条件一样,条件是机械性的,是非人性的。

没有找不到好男人好女人的人,但求人之前请先求己,

何谓一见钟情:你遇到了一个生命中素昧平生的人,忽然间,他的眼睛那么清澈;

忽然间,有一股热流在你的心脏中升起;只那么一瞬间,世界好像不一样了!

是的,这个人世界存在这么一个人,和你毫无血缘关系,但是偏偏注定让你欢喜让你忧。

很多人有一见钟情的感觉,但并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和一见钟情的人谈恋爱。

因为一个巴掌拍不响,要两相情愿才行。

过去人恋爱,想开口还怕门不当户不对。顾虑会不会失败,会不会伤及自尊,

顾虑这个那个,其因而错失姻缘的不知凡几。

不知有多少人最后只好靠相亲结婚?

你愿意抱憾以终?不,当然来自己来得好。

如果失败,那也是属于你的失败,虽败尤荣。



女人,不要以为让他追得越辛苦,他会越爱你!

反而,弯给他的委屈越多,小心惨剧发生。

殊不知,现在有为有守的男人,多少有点自尊,不会死缠烂打。

会死缠烂打的是什么角色,你自己可想而知。

他追求你,如果你也对他有意的话,何必折磨他。如果对他无意,更不必折磨自己。

女追男,有什么不可以,女人不必只是待价而估,守株待免,

男生爱女生,女生爱男生,没什么好难为情的。

暗恋不如找个方式表白。

但是,可不要用任何会给人压力的方式,

喜欢一个人最忌讳给他压力,爱字中间有个心,不要忘记了。

拒绝别人时,别伤及别人的自尊,不要损人不利已。

大家日后见了面仍和气,不是很好吗。

心肠软,怕对追你不遂的人造成伤害。

其实,你若得他食之无味又弃之可惜,对他造成的伤害更大。

如果你怕以表面的判断对他不公平,则可以和他面对面谈谈看,但切忌造成对方我答应和你约会的错觉。

一个个性健康的人,在遭受别人拒绝时,当然会难过,但是不会耽溺于痛苦中,也不会马上因爱生恨。



后记

人类原本和蚯蚓或是海马一样

雌雄同体,男人女人是密不可分的

有一天妒嫉的精灵硬是把男人女人分开

就像把贝壳分成两瓣

因此在人生的旅途之中

人类总是寻寻觅觅他那另一瓣贝壳

有人很幸运一找就找着了

有人终其一生就是寻找不到

或者有人找到很相似的以为就是他了

然而海浪一来

总还是会将这很相似的两瓣贝壳分开

因为再怎么相似还是会有缝隙

总不似原来的那样契合

祝各位遇到生命中注定的另一瓣贝壳



剑上干戈止 凌步虚静生
仙道为一抛 世风蜀道行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3-07 16:49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3189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