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4032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elleandgau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鮮花 x1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法學大意]99年台鐵佐級法學大意中有一題刑法的題目我有疑問
在今年考題中法學大意裡的第33題
醉漢持刀追殺路人,警察喝令住手,醉漢仍繼續砍殺,警察於是開槍,卻不幸擊中醉漢要害死亡。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6-30 14:37 |
冰咖啡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鮮花 x86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 elleandgau 於 2010-06-30 14:37 發表的 [法學大意]99年台鐵佐級法學大意中有一題刑法的題目我有疑問: 到引言文
在今年考題中法學大意裡的第33題
醉漢持刀追殺路人,警察喝令住手,醉漢仍繼續砍殺,警察於是開槍,卻不幸擊中醉漢要害死亡。問應如何評價警察的行為?
(A)業務過失致死
(B)正當防衛,不罰
(C)誤想防衛,應減輕處罰
(D)防衛過當,應減輕處罰或免除刑罰
這答案是B,雖然在法律上可授權的
但我覺得有失比例原則耶...
答案D不行嗎?

如果D也可以的話我也要申請疑義惹(7月1日)
請問D是否可行?


個人以為,正當防衛除非侵害法益與保護法益顯不成比例(例如:砍斷鹹豬手),否則仍可認其有正當防衛之適用。
本題中,警察為了保護生命法益,雖開槍過失擊斃醉漢,應仍符合比例原則而可主張正當防衛。

題外話,個人以為,若在危急之下,即使警方是直接朝醉漢要害開槍,亦可主張正當防衛。
正當防衛與緊急避難不同,不需嚴苛去審查法益之衡量,只要第三人處同一情況亦會為同樣行為即可。


以上只是小弟的個人意見,
不過既然大大覺得困惑,那就去申請吧!
別讓可能得到的分數溜走......


在人生的開端與結束,我們全然依賴他人的照顧,
為何在人生的中途我們卻疏忽了對他人的關懷--達賴喇嘛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6-30 15:33 |
NIMBY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7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第二十三條   (正當防衛 )     
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但防衛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可是法條中防衛過當 不是"應減輕或免除其刑"喔!   表情


獻花 x1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6-30 15:34 |
elleandgau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鮮花 x1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後來我又想到這題有一個問題
他只是喝令!!喝令而已
並無寫有第1槍開槍嚇阻才對人開槍
如果這樣的話這題無答案
因為都不對

這是我想法,是否正確
要正確才會提疑義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6-30 15:49 |
NIMBY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7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就勇敢的提試題疑議吧~那是考生的權利喔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6-30 16:16 |
elleandgau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鮮花 x1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不好意思 ,警察的開槍程序是依哪個法條呢?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6-30 16:42 |
冰咖啡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鮮花 x86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 elleandgau 於 2010-06-30 16:42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不好意思 ,警察的開槍程序是依哪個法條呢?



我覺得,本題是考「正當防衛」,而非「依法令之行為」,故不需要去管開槍程序是哪一個法令。

而如上面NIMBY大所言,防衛過當是減輕或免除其刑,而非減輕或免除其刑。準此,(D)不行。


在人生的開端與結束,我們全然依賴他人的照顧,
為何在人生的中途我們卻疏忽了對他人的關懷--達賴喇嘛
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6-30 18:06 |
呆呆加瓜瓜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5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法條上是寫減輕或免除其刑所以d錯,而本題中警查有刑法23的防衛意思防衛情狀防衛行為三者都有,符合正當防衛,所以a和b不用想一定是錯的(誤想防衛少防衛情狀不能主張)而d不能選是因為依刑法23條條文中是得減輕或免除其刑(得在法律上是法官認定可減或可不減,而應是必減。所以d是錯的只有c對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7 樓] From:台灣新世紀資通 | Posted:2010-08-06 20:35 |
呆呆加瓜瓜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5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噗打錯字只有正當防衛選項b對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8 樓] From:台灣新世紀資通 | Posted:2010-08-06 20:37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6962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