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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麥場 於 2010-03-10 11:12 發表的 : 98,易,2213 是這個嗎? 好像是40萬耶 = =
下面是引用 cash821 於 2010-03-10 03:08 發表的 : 以客觀來說,說實在一點,你幹嘛知情不報,這樣很像是你也有拿 依我看檢察官那邊是認定你跟總幹事一定是共同正犯,一定有拿 我只能建議你,你舉證證明你沒拿,反正你漠視的態度(因為你是會計本身有責任向公司報告) 至少是幫助犯跑不掉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