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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son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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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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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試題懇求解惑
甲擬殺a要求其乙將毒藥注入飲料,乙雖同意並鼓勵a殺害實際上乙內心並不願甲身陷囹圄
乃暗中將無害的藥物注入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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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 | Posted:2009-03-04 16:44 |
luciferydog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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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有名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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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26全名為不能未遂,其實也是屬於未遂的一種,只是由於沒有侵害法益的危險,所以應當無罪。

所以在本案甲的確該當殺人未遂的審查,不過由於該行為不能危害A的生命法益,所以依26無罪。

26的關鍵在沒有危險,要完全沒有危險,才能該當。
未遂犯之所以要處罰,不是因為行為人的犯意而已,最重要的是有侵害法益的危險,刑法不該只就人的思想或依該邪惡思想而為的一些沒有危險的行為來處罰,起碼要有危險才值得用到刑法(最後手段與比例原則)。

不過到底怎樣才算沒有危險,也不是完全沒有爭議的喔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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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50 (by kb19791109) | 理由: 感謝熱心解答^^


這個世界有音樂真是美妙

美妙極了~~~~~~~~~~~~~~~"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3-04 2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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