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4502 个阅读者
 
<<   1   2  下页 >>(共 2 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Alyson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79 鲜花 x69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版主评分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讨论] 侵占遗失物罪
今天上刑分的时候
老师说不要以为捡到手机,换上sim卡就没事了
每只手机都有自己的身份证
按*#06#,拿出手机随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150 (by 12191219) | 理由: 好可怜啰~~我一只贴你50元好了,惜惜


只有忙碌才能让自己更充实!
只有忙碌才能让自己更成长!
期待自己可以更成长
期待自己能一步一步达到自己的目标!
献花 x1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和信超媒体宽带网 | Posted:2009-02-25 01:16 |
kb19791109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帐号封锁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9 鲜花 x11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每只手机都有自己的身份证
应该是骗人的吧
那个捡到手机而被起诉的妇人
绝不可能是因为手机有身份被查
获的
手机有身份,那是不是电视、录放影机
电冰箱,只要是电子零件的东西
都有身份?
不过还是奉劝人们不要窃取他人的物品
才好,不然要罚500元的罚金。
表情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50 (by 12191219) | 理由: 这是真的,不相信试看看,我一只贴你200元


法律之核心在于:尊重
看轻别人,只会让别人更看不起
献花 x2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9-02-25 08:21 |
Alyson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79 鲜花 x69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 kb19791109 于 2009-02-25 08:21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每只手机都有自己的身份证
应该是骗人的吧
那个捡到手机而被起诉的妇人
绝不可能是因为手机有身份被查
获的
手机有身份,那是不是电视、录放影机
电冰箱,只要是电子零件的东西
都有身份?
不过还是奉劝人们不要窃取他人的物品
才好,不然要罚500元的罚金。
表情

我们老师是检×× ,他就是说是靠身份证找到的
只是怎么找并没有详说…
你可以试试看!真的有一排号码!


只有忙碌才能让自己更充实!
只有忙碌才能让自己更成长!
期待自己可以更成长
期待自己能一步一步达到自己的目标!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和信超媒体宽带网 | Posted:2009-02-25 08:27 |
kb19791109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帐号封锁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9 鲜花 x11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 smallung44 于 2009-02-25 08:27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我们老师是检×× ,他就是说是靠身份证找到的
只是怎么找并没有详说…
你可以试试看!真的有一排号码!

嗯~~~那有可能是手机的出产号码吧......每
一件电子产品都有他的出产号码。
不过光靠这号码怎么找
一个一个问人家说「手机拿来我检查一下」
看有没有与号码相符是吗?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每一组手机都有
一组号码,用此号码回拨,就可以找回
原手机了。
我是有听过,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如果是检xx说的,那就姑且一信吧
至少人家是专业的,总比我这半路出师的好
表情


法律之核心在于:尊重
看轻别人,只会让别人更看不起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9-02-25 08:54 |
peteram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手机的GSM协定有定义这个号码,要比喻的话就像是电脑网路卡的MAC码一样,在做连线的的时候会传送出去作为通讯的一部份。GSM也是一样,所以真的要查的话,就是查各大电信公司的记录,是查的到的,只是…看警察要不要帮你找而已…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9-02-25 09:42 |
乌龙妹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94 鲜花 x34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 peteram 于 2009-02-25 09:42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手机的GSM协定有定义这个号码,要比喻的话就像是电脑网路卡的MAC码一样,在做连线的的时候会传送出去作为通讯的一部份。GSM也是一样,所以真的要查的话,就是查各大电信公司的记录,是查的到的,只是…看警察要不要帮你找而已…

是的~就是这样~
当手机被别人使用时会传送一组序号~
电信业者都有资料可以查到~
记得手机遗失要报警~
至于何时会找到~
不一定~
如果有人用你的手机打电话~就能尽快找到~
如果警察愿意~就会马上找到~

我的同事~手机遗失~有报警~三个月后找到~

还有~这个序号是不用特别记下来的~
因为电信业者都能查得到~~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9-02-25 10:04 |
lin00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你的刑法老师应该是李允呈吧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9-02-25 10:06 |
Monarchs~tod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4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手机上真的有ID

因为我记得也听人家说过

但是我记得好像要先去登记才有用

上网~到哪登记我就忘记啰!

不然别人捡到,你乱说一个ID就可以证明吗???
表情


成功是给准备好的人!!
安丽纽崔莱自然照顾您!!
献花 x0 回到顶端 [7 楼] From:台湾和信超媒体宽带网 | Posted:2009-02-25 12:39 |
洪法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5 鲜花 x57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看到这篇文章切身的想回应一下

当时我在国父纪念馆手提包被偷
里面有手机 相机 皮包 钥匙等物
发现被偷时真的是既错愕又气愤
而且事发后居然又下起倾盆大雨
索性便搭计程车回家托爸妈付钱

隔天一早我上网发文以寻求协助
就有人提到能藉手机的序号找到
心中燃起一股希望就到警局备案
跟员警陈述完整个的事发经过后
他也用电脑记录下我所有的陈述
然后跟我说如果有消息会通知我

但是当我看着他所陈述的文字后
我真的是转为气愤以及愤慨不已
因为明明是手机被偷的窃盗案件
他居然故意写成个人疏失遗失案
我挑明的说了那员警记录有错误
上头才又要他修改一下再给我看

我心里告诉自己这就是所谓吃案
遗失物和窃盗案这可谓天差地远
事后我不抱任何希望能找到嫌犯
因警方不可能帮我去查讯号记录
要向几大电信业者查询所需费用
一个会吃案的警局会肯帮我出吗

除非今天是个达官贵人政客显要
否则区区一个小市民根本懒得理


南无阿弥陀佛
献花 x0 回到顶端 [8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9-02-25 12:46 |
ELISHA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3 鲜花 x124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是真的可以找到啦
只是好像那个号码要自己记住吧
之前我们学校有人手机不见
因为是新买的
所以很不甘心(刚好他有记下来那个甚么码的)
后来真的找到
偷的人还是我们自己学校的
教官因此也有教
可是~~~~~~~~~~
我都忘记了
哈哈


Ohne Fleiss, kein Preis!
献花 x0 回到顶端 [9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9-02-25 13:15 |

<<   1   2  下页 >>(共 2 页)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7192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