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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ming0602於2007-06-05 17:16發表的 : ........除非是判緩刑,緩刑期滿,刑的宣告失效,才會變成沒有前科。
下面是引用lawman0099於2007-06-19 20:48發表的 : 刑法第76條規定:緩刑期滿,而緩刑之宣告未經撤銷者,其刑之宣告失其效力。所以應視為無刑之宣告,而非無前科。所以如果是違反動產擔保交易法而有經和解者,應向法官請求緩刑宣告才是正確的(須符合刑法第74條資格相關規定,請參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