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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davidtw1630於2006-12-7 21:44發表的 : 原則上應由你和樓上房東共同負擔維修費用,但如果滲水是因可歸責樓上房東之事由所造成,則由其單獨負責: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2條規定:「專有部分之共同壁及樓地板或其內之管線,其維修費用由該共同壁雙方或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負擔。」也就是說,專有部分之共同壁及樓地板或其內之管線,除「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負擔外,其維修費用由該共同壁雙方或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因此建議你們當事人雙方自行協商或找當地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若仍無法解決,可共同協議找相關公證機構鑑定,確認責任歸屬,以定紛止爭。
下面是引用coral258於2006-12-7 18:04發表的 我家廁所的天花板滲水~樓上置之不理: 請教各位大大我們是五樓式舊公寓~我家位於四樓我家廁所的天花板滲水~但告訴樓上的房東後卻置之不修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