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348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leo_ng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資訊交流][資訊] 寵物屍體掩埋無章法 民代建議收費焚化
資料來源:http://www5.chinesenewsnet.com/MainNews/SinoNews/Taiwan/cna_2005_10_13_05_00_16_444.html

(中央社記者劉嘉泰花蓮縣十三日電)民眾飼養寵物的情形相當普遍,但寵物往生的後事處理卻相當令人困擾,部分飼主委託寵物醫院處理,多數飼主則是亂無章法就地掩埋,花蓮縣議員黃憲東表示,寵物屍體任意掩埋可能有衛生和環保上的憂慮,他建議花蓮縣政府應設置動物焚化爐以收費方式解決問題。

黃憲東指出,民眾飼養寵物的情形相當普遍,但寵物死亡後的屍體處理問題需要受到重視,部分飼主願意付費委託寵物醫院或寵物照顧業者代為處理,不過釵h飼主卻採取就地掩埋方式,任意掩埋寵物的屍體,這種雜亂無章的掩埋作法,可能引發衛生和環境保護上的問題。

黃憲東是於今天在花蓮縣議會定期大會工作報告時,要求花蓮縣政府農業局設置動物焚化爐,並訂定相關法令明列收費標準和執行細節,以解決目前寵物屍體任意掩埋的問題。

花蓮縣政府農業局長杜麗華表示,花蓮目前只有一座動物焚化爐,設置於吉安鄉流浪犬中途之家,但因用地屬於河川行水區,流浪犬之家未來必須遷移,暫時無法規劃長期的用途。

黃憲東建議,既然已有現成的焚化設施,不妨先開放供民眾使用,以暫時解決眼前的問題,對於這項建議,杜麗華認為可行,已指示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試辦,並研擬焚化的時間和收費標準。

~感想~其實這建議也不錯~一般來說對飼養的寵物也有感情~焚化後可放左家~^^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香港HTHK網絡 | Posted:2005-10-14 14:22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1340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