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370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leo_ng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资讯交流][资讯] 宠物尸体掩埋无章法 民代建议收费焚化
资料来源:http://www5.chinesenewsnet.com/MainNews/SinoNews/Taiwan/cna_2005_10_13_05_00_16_444.html

(中央社记者刘嘉泰花莲县十三日电)民众饲养宠物的情形相当普遍,但宠物往生的后事处理却相当令人困扰,部分饲主委托宠物医院处理,多数饲主则是乱无章法就地掩埋,花莲县议员黄宪东表示,宠物尸体任意掩埋可能有卫生和环保上的忧虑,他建议花莲县政府应设置动物焚化炉以收费方式解决问题。

黄宪东指出,民众饲养宠物的情形相当普遍,但宠物死亡后的尸体处理问题需要受到重视,部分饲主愿意付费委托宠物医院或宠物照顾业者代为处理,不过钗h饲主却采取就地掩埋方式,任意掩埋宠物的尸体,这种杂乱无章的掩埋作法,可能引发卫生和环境保护上的问题。

黄宪东是于今天在花莲县议会定期大会工作报告时,要求花莲县政府农业局设置动物焚化炉,并订定相关法令明列收费标准和执行细节,以解决目前宠物尸体任意掩埋的问题。

花莲县政府农业局长杜丽华表示,花莲目前只有一座动物焚化炉,设置于吉安乡流浪犬中途之家,但因用地属于河川行水区,流浪犬之家未来必须迁移,暂时无法规划长期的用途。

黄宪东建议,既然已有现成的焚化设施,不妨先开放供民众使用,以暂时解决眼前的问题,对于这项建议,杜丽华认为可行,已指示花莲县动植物防疫所试办,并研拟焚化的时间和收费标准。

~感想~其实这建议也不错~一般来说对饲养的宠物也有感情~焚化后可放左家~^^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香港HTHK网络 | Posted:2005-10-14 14:22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1870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