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小弟先附法条一下
第 122 条
公务员或仲裁人对于违背职务之行为,要求、期约或收受贿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七千元以下罚金。
因而为违背职务之行为者,处无期徒刑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并科一万元以下罚金。
对于公务员或仲裁人关于违背职务之行为,行求、期约或交付贿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三千元以下罚金。但自首者减轻或免除其刑。在侦查或审判中自白者,得减轻其刑。
犯第一项或第二项之罪者,所收受之贿赂没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没收时,追征其价额。
第 131 条
公务员对于主管或监督之事务,明知违背法令,直接或间接图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获得利益者,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七万元以下罚金。
犯前项之罪者,所得之利益没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没收时,追征其价额。
第 134 条
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权力、机会或方法,以故意犯本章以外各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但因公务员之身分已特别规定其刑者,不在此限。
个人看法:
甲(非公务员)教唆乙(公务员)收受甲之贿款,并为违背职业之事。虽满足(总则的一般原则)教唆犯之要件(教唆之双重故意)。
然甲行求贿络乙为违背职务行为,其行为亦满足教唆犯之要件,基于甲之行求贿络行为已触犯本法(各论的例外规定)122条3项。故无需论122第1项之教唆犯。
以上个人想法,不知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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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觉很重要喔~~~有健康身体,人生才有未来。
大家早点睡喔,今天我太晚睡了!!!伤身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