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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phne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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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 刑法 - 因果关系
甲要杀乙,甲持枪对准乙欲杀之,但在击发的同时,乙为了躲避子弹,即向旁边闪躲,结果虽然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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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文章被daphne23在2010-07-03 12:26重新编辑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凯擘 | Posted:2010-07-02 21:12 |
冰咖啡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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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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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归责理论:
1.制造或提高一个法所不容许的风险
  (1)非容许风险(○)
  (2)法律意义的风险(○)
  (3)非降低风险(○)
2.实现该不被法所容许的风险
  (1)危险与结果具常态关联性(x)
  (2)结果之发生可避免
  (3)结果之发生在规范的保护目的范围内

→结果不可归责,改论未遂。


在人生的开端与结束,我们全然依赖他人的照顾,
为何在人生的中途我们却疏忽了对他人的关怀--达赖喇嘛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7-02 23:04 |
daphne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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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冰咖啡 于 2010-07-02 23:04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客观归责理论:
1.制造或提高一个法所不容许的风险
  (1)非容许风险(○)
  (2)法律意义的风险(○)
  (3)非降低风险(○)
2.实现该不被法所容许的风险
  (1)危险与结果具常态关联性(x)
  (2)结果之发生可避免
  (3)结果之发生在规范的保护目的范围内

→结果不可归责,改论未遂。


结果与危险之间还要具有「常态关联性」,行为人的行为才具有客观可归责性,
这样我就了解了,感谢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凯擘 | Posted:2010-07-02 23:35 |
lai0913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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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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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如果甲本来打不中乙,但乙因为闪避,反而中枪身亡呢?
甲又该如何论罪呢?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表情


清如水 廉如镜
献花 x1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凯擘 | Posted:2010-07-06 21:45 |
a2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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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要杀乙,甲持枪对准乙欲杀之,但在击发的同时,乙为了躲避子弹,即向旁边闪躲,结果虽然子弹没有打中乙,但是乙却为了闪避子弹,撞上了身旁墙上的钉子,钉子直刺入脑当场致死,请问甲应如何处断?
-------------------------------------------------

这题算是一种因果历程错误
乙死亡的结果虽然发生
但整个犯罪的进行过程和甲的想像有所出入


子弹没打中乙==>未遂

乙撞到钉子死亡
犯罪的发展过程虽然跳脱了甲原先的犯罪计画
但甲仍有预见可能性
甲违反客观必要注意义务及客观结果回避义务
具有行为非价及结果非价==>过失

成立杀人未遂罪与过失致死罪
两罪想像竞合


献花 x1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7-07 19: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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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咖啡: ^^个人觉得,说甲对于乙撞到钉子死亡有预见可能性太夸张

夸张?表情
还好吧!表情
因为案发现场,就在钉子户表情

再补充一点,如甲能预见,那甲应是杀人既遂
而非杀人未遂及过失致死之两罪的想像竞合吧!表情


[ 此文章被lai0913在2010-07-08 23:04重新编辑 ]


清如水 廉如镜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凯擘 | Posted:2010-07-08 1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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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咦为轻 表情


最难的题目不是存在于难与不难之间.而是被忽略的东西!!!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7-08 23: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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