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441 個閱讀者
命理服務》 數位論命舘 | 免費排盤 | 星僑易學 | 五術書籍 | 線上論命 | 影音論命 | 八字命書 | 星座分析 | 孔明神數 | 周公解夢 | fackbook 粉絲專頁 |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tracy0226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問卜] 還有機會復合嗎
塔羅牌$i塔羅牌$i塔羅牌$i塔羅牌$i塔羅牌$i
杖後 正位月亮 逆位錢6 正位錢5 逆位杯1 逆位

【問卜者資料】1986/2/26 早上4點 女

【關係人資料】1986/6/19 男,前男友

【問題說明】

分手一個月了
到目前為止都沒辦法深入談話
但我還是很想復合
只是不知道應該如何做才好

我們之間復合還有希望嗎?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04-17 23:41 |
SmallQTarot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版主
級別: 版主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版區: SmallQ的塔羅牌
推文 x0 鮮花 x109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杖後 正位      月亮 逆位      錢6 正位      錢5 逆位      杯1 逆位

元素的角度看起來五張牌元素是火正位/水轉火/土正位/土轉風/水轉火
火元素強是有復合的空間的,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缺少代表溝通的水元素的話情況就不妙了。建議是多先從共同朋友開始著手建立起溝通會比較有機會一點。

希望有幫助到您


SmallQ's的塔羅實驗室
歡迎來參觀SmallQ的部落格~提供免費塔羅占卜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教育部 | Posted:2013-04-18 02:05 |
SoulImage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31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機會不太大
對方對這段關係已經沒有期待
有辦法做到讓他對您發洩完他的不滿才有機會

S.L 13.04.18


兩湖廢人──黑龍皇

仍然事忙 可接受預約

預約電話:0975-862-881

─格命致知,不求不解─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億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04-18 07:18 |
墨綠色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版主
級別: 版主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版區: 墨綠色的塔羅花園
推文 x0 鮮花 x8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您好

就牌面來看,雖然您仍有心在復合一事,但是要復合有一定的難度,雖然您有努力和對方互動的跡象,但是對方並不是很領情。就牌面元素來看,已經缺少了感情的水元素成份,再加上杯一逆的感情無法開始,要論復合,會很困難.....

參考看看

B.G. 102.04.18


台灣現代命理協會占卜師~~
http://blackgreen67.pixnet.net/blog
mail: blackgreen3054@yahoo.com

聯絡方式: 0925211926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局域網對方和您在同一內部網 | Posted:2013-04-18 11:06 |
tracy0226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我真的很努力的想要復合
也一直嘗試著溝通
可是他就是封閉自己
不願意讓我接近他

我們之間沒有共通的朋友
他的生活圈很小
小到只有家人跟我
能談心的人很少

但我又怕我連絡他的家人
會讓他覺得有更大的壓力
更不願意面對我

真的不知道應該如何做才好
卻也不想放棄他

還是感謝卜師們的解牌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04-18 19:04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9522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