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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事..法绪2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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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009152
级别:
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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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录事..法绪2题
甲以行使地上权之意思,和平、公然、继续占有乙所有之土地达20余年,甲得为如何之主张?
(A)甲无权占有,不得对乙主张任何权利
(B)甲满足时效取得要件,当然成为地上权人
(C)甲满足时效取得要件,得请求登记为地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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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2-08-14 02:26 |
kino
级别:
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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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833-1条
2.罪刑法定原则,禁止类推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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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2-08-14 18:01 |
luciferydog
级别:
小有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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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709
分享:
▲
▼
1.依据民法772准用769,甲满足时效取得之要件,依实务见解,只能依法请求登记为地上权人。而不是当然有地上权。
第 769 条 以所有之意思,二十年间和平、公然、继续占有他人未登记之不动产者,
得请求登记为所有人。
第 772 条 前五条之规定,于所有权以外财产权之取得,准用之。于已登记之不动产
,亦同。
2.罪刑法定主义是禁止类推适用而扩张原来法律规范的范围入人于罪,使人民受不利的处罚!从而在若让行为人有利的条件下当然没必要禁止类推适用,反而于此在追求规范目的及填补法律漏洞的要求下,依法应该要类推适用以维人民的基本权利(避免过度禁止)!
比如在阻却违法、阻却有责性的事由、法律效果等等都不禁止类推适用。
仅供参考
这个世界有音乐真是美妙
美妙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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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
From:台湾凯擘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2-08-14 19:47 |
春之柏
级别:
小有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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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573
分享:
▲
就像是一个数轴的两端,一端是要科罚论刑,则完全要法定.但另一端是无罪或有利时,则可以类推适用有利的.若是如此的话,那罪刑法定的说明要再明确一些.管见,罪刑法定是在罪的认定上必须证据严格的去认定法定构成要件事实,才能有罪判决.但在此范围外,则自然不受罪刑法定之限制.所以,有利的不必罪刑法定,可以类推的说法,在某些方面可以是文字语言的简便说明,但恐非罪刑法定的原则.而是指罪刑法定原则的反推,落在不是罪刑法定的情形了.
刘开 问说
君子之学必好问.好学而不勤问,非真能好学者也.交相问难,审问而明辨之.好问则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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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2-08-16 07: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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