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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ie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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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1題
BC 甲見鄰地A之所有人乙長期出國,認有機可乘,乃擅自整修A地為停車場營業。乙回國後發覺加以阻止,後經計算,甲整修A地花費10萬元,而營業所得為8萬元。乙應支付甲整地費用之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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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3-26 12:02 |
kai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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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區: 國考&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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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對乙民法216-->甲整修A地花費十萬元是基於甲自己的利益(10萬元),
乙對甲民法177-->本人仍得享有因管理所得之利益(8萬元),
考不法管理, 我認為選B比較好, 乙是受害人,
所以, 乙對甲(8萬元)-->以甲其營業所得的利益為限,
您參考囉! 民法我較嫩點=.=".


積極的人像太陽,照到那裡那裡亮;消極的人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
每天開始寫國考日記即讀書進度, 以先求有,再求好的理念進行國考之路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3-26 19: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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