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l6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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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自己就自己不具火侯之民法认识浅答 1.5岁之无法为法律行为,需法代人代为代受意思表示或法律行为,故有偿取得行为,5岁之人无行为能力无法为法律行为,若是经法代人代为及代受意思表示,该有偿行为为有效,代理之法定效力直接对本人生效.因此,财产所有权仍在5岁之人身上,若为7岁以上未满20岁未成年人,所为契约行为,应得法代人同意,惟法律上明文,父母对于无偿取得之特有财产,有管理之收益之权,前提须为未成年子女利益之下始得为之,故此.依反面推论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偿取得财产,在有益未成年子女下仍可管理处分 请指教
><亲属继承功力退步,勉力试之 2 夫妻于题示中未约定是用何种财产制,依民法规定推定为法定财产制, 法定财产制分成婚前及婚后财产,于婚约关系消灭后,就婚后财产之剩余差额作平均分配,又以婚后财产清偿婚前债务,该笔清偿应加回婚后财产,妻为家庭主妇,推定婚后并无约定家庭日常费用,并无约定家庭日常生活费用,故 妻婚后财产0, 离婚时之婚后财产 妻:0 婚后债务:0, 夫婚前债务20 万,离婚时婚后财产100万,并在婚姻存续中以婚后财产清偿婚前债务20万, 故夫之婚后财产为:离婚时剩下财产100万+婚后清偿婚前债务-婚前财产10万,婚后财产为110万 夫妻可分配剩余财产: 夫婚后110万减去妻婚后0后,为110万,再以110万除以2,即为妻可分配 之婚后剩余财产 55万 请指教
[ 此文章被shl651029在2011-10-24 02:46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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