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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泯誼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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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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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式審判程序之說明
下列關於簡式審判程序之說明,何者正確?(A)簡式審判程序,應以合議庭行之(B) 必須被告所犯為最重本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時,始能進行簡式審判程序(C)被告於準備程序為有罪之陳述時,審判長始能裁定進行簡式審判程序(D)簡式審判程序之證據調查與通常程序相同

補:除被告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或高等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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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10-11 02:01 |
mark_l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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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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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懂~~除最輕本刑三年以上之外(不超過三年)
          最重本刑三年以下(不超過三年)   弄混了~~希望有人幫我解答~~謝謝

錯在最重本刑

如本刑2-5年,最輕本刑為2,最重本刑為5
依刑訴273-1,可簡式審判程序
依(B),不可簡式審判程序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固網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10-11 1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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