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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edwardmomi 於 2011-07-06 18:53 發表的 刑法-原因自由行為: 有關故意(或過失)的原因自由行為1.行為人於完全責任狀態下有侵害特定法益的故意 行為人對於法益被侵害有預見可能性2.行為人故意或過失使自己陷入無責任能力狀態3.行為人故意或過失實現構成要件之行為請問所謂的故意原因自由行為是指 (1 + 2) (2 + 3) (1 + 3)謝謝